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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必须签订认购书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6-07-09 13:04:16

购房

  1、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在特殊的情况下,消费者是可以将商品房认购书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维权的,法律的相关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2、商品房认购书都有哪些法律效力?

  商品房认购书是不完全等同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其法律效力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相比来说较弱,主要具备如下法律效力:

  (1)预约购房的法律效力。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可以根据认购书的约定,确定购买某套房屋,这个可以排除其他消费者购买该房屋的权利。

  (2)定金担保的法律效力。认购书虽然不等同于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双方一经签订认购书,即在法律上双方应该按照合同法规定的定金条款履行该认购书,在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双方是不能反悔的。

  3、购买商品房是否必须要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目前的法律是没有规定购买商品房是否必须要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之所以普遍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是由于开发商针对目前市场行情的特点,例如房源紧张、供不应求等现象的出现,自行制定的一套交易规则,即要求消费者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先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对于是否同意签订认购书,消费者是有选择权的。

  4、商品房认购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认购书常见于商品房交易中,由其引起的法律纠纷也不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次以规范的形式对认购书进行规定。商品房认购书属于对房屋交易主要事项的约定,它主要包括以下的事项: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3)房屋价款计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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