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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时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案例简介:漆女士2004年7月购买了一套复式商品房,交房后搞装修时,漆女士认为该商品房的厨房和客厅的位置不尽如人意,漆女士便决定把厨房和餐厅位置互换,为此把楼梯旁的墙给敲掉了。2004年10月,物业公司发来了通知,说漆女士敲掉了房屋的承重墙,又改变了房屋的结构,要按照刚颁布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对漆女士罚款10万元。漆女士来信询问:她的装修是否违法?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对她罚款?她该怎么办?
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熊志新律师:
本案主要牵涉到三个法律问题:一、商品房内的墙体是否可以随意敲掉?二、商品房的房型布局是否可以由业主自由改变?三、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违规装修是否有处罚权?
开发商不可能把每套房型都建造得让购房者满意,于是,买房就敲墙成了目前房屋装修中常见的现象。但是,如果业主只注意自己的理想房型,忽略房屋的安全使用和正常使用的话,那就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危险。
一、随意拆除墙体不仅会给房屋安全带来危险因素,而且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从建筑学原理上讲,承重墙是绝对不能拆除的,而非承重墙也不能任意拆除。如果察验现场,承重墙一般较厚,在墙体上无预制圈梁,在不见阵柱的房屋中,采用钢筋混凝土的墙身一般都是承重墙;而非承重墙一般较薄,仅做隔断墙体用,通常在可见柱阵的室内,位于柱阵间的用空心砖或普通砖块充塞的墙身一般为非承重墙。如果查看建筑施工图,那么其中的粗实线部分和圈梁结构中非承重梁下的墙体都是承重墙,以细实线或虚线标注的一般为非承重墙体。由于拆除承重墙会改变楼房的承力设计,会使楼房的受力能力减弱,严重影响楼房的安全,因而承重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自行拆除;而非承重墙如果仅属于室内的分割墙,可以拆除,但如果属于外墙立面,由于影响到整个楼房的外表美观,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也不允许私自拆除或开立门窗。
从法律上看,随意拆除、改造墙体是违法行为,拆除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2002年3月5日建设部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第六条第二项规定,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不得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另外,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已于2004年11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也规定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本案中,由于漆女士敲掉的楼梯旁边的墙体属于承重墙,因而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建设部的规章规定,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对其自有住房安全和整个楼房安全产生影响,因此,律师建议漆女士尽快将该墙恢复原状,以保障楼房使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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