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同居期间的房产分割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9:45
同居期间的房产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而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的纠纷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法院应当受理。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中有明确表示:“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而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的纠纷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法院应当受理。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中有明确表示:“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上一篇文章: 房产证是女友的名字怎么办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