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揭商品房6大黑洞
中消协揭商品房6大黑洞 根据投诉提建议
提出建议:
●必须完善保护购房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配套法律法规,明确加倍赔偿的条款。
●充分体现公平、诚信原则的严格、统一的标准,使消费者买的明白,住得安心。
●增加行政机关、检测机构在制度、标准、程序,以利社会监督。
●凡给消费者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涉案人员,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进行公开审理。
●对房屋面积测量和质量检测单位实行严格监管,坚决打破行业和地区垄断。
■质量问题高居榜首
在有关商品房的投诉中,质量问题一直居高不下,1998年至2002年,因质量问题为主要投诉理由的,占总投诉量的比例最低为62.13%,最高为69.96%。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地基下沉、墙体裂缝、漏水、渗水,偷工减料、管道渗漏、材质差、防震性能不达标等。
■夸大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5年来,消费者对商品房广告的投诉在1999年和2000年连续上升、2001年比2000年下降19%之后,2002年陡然上升了177.50%。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是在语言表述和图标上缩短物业项目与市中心的实际距离;其次以低“起价”做诱饵;第三绿化、配套设施宣传严重失实,实际上有的所需资金尚未落实,有的规划根本未获批准。
■合同违约和承诺不兑现
如延期交房,按合同约定可以退房,实际上却难以兑现;擅自改变设计,有门的没门了,草坪、花坛变成办公房、商用房,游泳池变成停车场;后期建设跟不上,燃气、电话、供水、供暖等该通的不通,该建的未建或者根本就不建等,严重影响居民生活。2002年,因合同为主要争议引发的纠纷就有2245件,占当年投诉总量的5.52%。
■面积任意“缩水”“涨水”
多算公摊面积、减少实建面积、重复计算甚至编造虚假面积,以此骗取消费者的钱财。由于面积“涨水”、“缩水”涉及的消费者基数大、计算依据透明度差,同时也造成了因面积争议引发的投诉逐年递增的局面。
■产权证难办理
因开发商不具备开发和售房资格,或是因为违法、违规开发经营,拿不到政府批准的手续、证件,致使消费者虽可使用房屋,却无法转让。由于开发商不愿承担办理产权证须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罚款致使消费者随时面临房屋被没收、拆除的风险。
■物业管理问题严重
物业公司自定所谓的“业主公约”,在显失公平的条件和压力下,对业主权益进行限制、剥夺,甚至随意以停电、停水、不供暖的方式威胁业主;一些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个别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违规行为查处不严,监管不到位,包庇、纵容、偏袒物业公司的不法经营行为,使一些消费者受损害的事件长期得不到解决。
- 上一篇文章: 购买预售商品房如何防止烂尾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