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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修好小区公共设施才能离场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43:47
开发商修好小区公共设施才能离场 来源:未知 作者:cindy 时间:2011-05-16
开发商修好小区公共设施才能离场
本报讯(记者耿诺)市住建委昨日正式下发《新建物业项目交接查验标准》,从2月1日开始,开发商再盖房时就得挑好电梯、好路灯、好门禁,否则在跟物业公司交接时,要是被发现质量有问题,就甭想从这个小区中“撤退”了。
新标准规定,新建小区在物业公司正式接管前,业主可自己或委托相关机构对房屋及公共设施进行整体质量查验,若在这个过程中发现开发商使用了不合格产品、或者施工质量不合格,开发商当即就得进行更换和维修,否则甭想离场。
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很多小区的房屋或公共设施产生质量问题后,由于分不清是开发商前期遗留还是物业接管后产生的,在业主、物业与开发商三方之间引发不少纠纷。尤其是物业公司,经常成为代人受过的“冤大头”。
而以后,开发商、业主或受业主委托的物业公司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在小区移交过程中,将对建造质量、管理资料、建筑使用功能等进行综合性验收。相关负责人说,标准实施后,前期开发与后期管理的责任将可明确划分,可有效避免来回扯皮、却没人修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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