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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工程的验收应符合什么标准?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22 05:43:38

    以《北京市家庭居住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例,地板工程(包括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复合地板)的验收应分别符合标准要求。
    (1)木质地板
    ①木质地板工程用料的品种、规格、等级、颜色和木材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含水率如设计无要求时一般不宜大于l0%。
    ②铺装前对基层进行防潮处理。
    ③铺设地板基层所用木龙骨、毛地板、垫木安装必须牢固、平直。
    ④木质地板面层与基层铺钉或粘接必须牢固无松动。
    ⑤当不使用毛地板,直接在龙骨上铺装地板时,主次龙骨间距应根据地板的长宽模数计算,主龙骨间距不得大于300mm,地板接缝在龙骨中线上。
    ⑥安装第一排地板时应凹槽面向墙,地板与墙面之间留有lOmm左右的缝隙,并用踢脚板封盖。
    ⑦条形木地板的铺设方向可征求用户意见,一般走廊、过道宜顺行走方向铺设,室内房间宜顺光线铺设。
    (2)强化复合地板
    ①基层应平整、牢固、干燥、清洁、.无污染,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②在楼房底层或平房铺装须做防潮处理。
    ③强化复合地板铺装时,室内温度应遵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要求。
    ④地板下面应满铺防潮底垫、铺装平整,接缝处不得叠压,并用胶带固定。
    ⑤安装第一排地板时应凹槽面向墙,地板与墙面之间留有10mm左右的缝隙。
    ⑥房间长度或宽度超过8m时需要设置伸缩缝、安装平压条。
    ⑦木踢脚板采用45°坡口粘接严密,高度、出墙厚度一致,固定钉钉帽不外露。
    ⑧表面平直,颜色、木纹协调一致,洁净无胶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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