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27:37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已于2004年6月29日经建设部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四年七月二日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
经2004年6月29日第37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部令,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号,1991年7月8日发布)
2.《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6号,1993年2月4日发布)
3.《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6号,1995年8月7日发布)
4.《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7号,1995年8月7日发布)
5.《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51号,1996年7月1日起发布)
6.《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4号,1996年7月17日发布)
- 上一篇文章: 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房屋修缮和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