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丛屹:换个视角看房产税
丛屹:换个视角看房产税
本文介绍房产税的税收性质,对于房产税不仅仅从调控的角度看问题,还可以换一个角度看房产税,看以下专家如何看房产税?
对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区别,很多人并不明白。
直接税是指纳税人就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而间接税是指纳税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即纳税人能够通过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
缴纳间接税的纳税人,虽然表面上负有纳税义务,但是实际上已将自己的税款加于所销售商品的价格上由消费者负担或用其他方式转嫁给别人。
与大多数发达市场经济体不同,我国的税收,以间接税为主。根据有关材料,“2010年,国内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进口税的总和占到了全年税收的69.5%。这几项间接税都隐含于商品价格,收税于无形中”。通俗地说,就是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就已经被征过税了。
前期热议的“馒头税”,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如果不是作为企业主的政协委员自曝问题,记者和老百姓从来没听说过“馒头税”。其实,17%的“馒头税”是指对馒头生产企业征收的增值税。这是间接税,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购买馒头的价格上。但百姓平常是难以直接察觉的,不知道馒头也被征税了。
现在我们比较来看一下房产税。按某些专家的说法,房产税是财产税,是直接税的一种。在发达国家,房地产税是地方财政的主要税种,美国的比重为73%,英国为99%,加拿大为84%,日本为28%,新西兰为91%,澳大利亚为100%,法国为23%,冰岛为15%,爱尔兰为100%,荷兰为62%,意大利为33%,德国为15%,葡萄牙为19%。前提是,这些国家的间接税比重很小,否则,就是“多重征税”。
而我们现在要征收的房产税,有重复征税的嫌疑,也就是我常说的“税上加税”。住房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开发企业已经缴纳了诸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如果再加上房产税,岂不是“间接税”上再加“直接税”?比“馒头税”还多。
所以,我认为,房产税的改革不是单一税种的改革,必须以税收体制的理顺和规范为前提。否则,“房产税”甚于“馒头税”。
房产税内容由房产税
- 上一篇文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