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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设计比外形更重要
>>>室内灯光5∶3∶1的黄金定律
自从电被发现以后,灯光成了人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它让人们的生理时钟延长,加速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到今天,灯更是从单纯“提供照明”的光源演变为“创造生活情趣”的角色。在物质贫乏的年代,“电”也是奢侈品,多数家庭只有一盏灯、一个灯泡为全家的光源,于是,“亮”就成了人们潜意识里的追求,甚至到现在仍有不少人把“刺眼”当“明亮”,认为灯光越亮越好。
从事灯饰设计多年的林先生说,如何使人体处在舒适的光源中,才是选择灯具的首要考虑。如果整个环境亮得不恰当,光就失去了亮的意义。他对记者讲了这样的事:一位顾客来买灯,顾客自己选择了三盏,林先生推荐了三盏,都让他带回去试用一星期,一星期后,顾客留下的果然是林先生推荐的那三盏。林先生说,适当的灯光不只是照明,还可以增加生活的舒适度。比如,理想的灯具设计不会清楚地看见灯泡,当然也不会多看一会儿就头晕目眩、眼睛疲劳,它的光线柔和而明亮,视觉舒适。因此,选择灯光比选择灯具外形更重要。而在好的品牌灯具产品中,都可以看到设计师对生活的每一个细节的关注,他们最关心的是产品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优良的灯具设计,散发出来的光很清澈,投射的重点明显,使空间显得宁静,整只灯会有散热的考虑,并且热气是向上扩散,而不是扑向对面的人。
设计室内灯光时,最先考虑的是光对人的影响,光所透过的材质造成的稳定程度会影响视觉舒适度、肤色显现,灯光的色温要有一定的限制,好的设计还会考虑反射色温。反射色温包括地板和墙壁颜色与光一同形成的光环境,还有光是否会对眼睛造成疲劳。也就是说,要让环境参与灯光设计。大多数人在挑选灯具时注意力是在灯具的外形上,表象的美的确对人有很强的吸引力,但所谓“美”是具有一定的内涵,它不只包括外形的美,还要有一定的文化观念,而不只是购买表象的美。
基础的灯光设计有普通照明、间接照明、重点照明,如果想改变灯光环境,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舍弃主灯具多考虑立灯和台灯,局部的光源,会营造温馨,而且这类灯具可供挑选的品种也多。
注重光的质地与只重视灯具造型比起来,光的质地已被逐渐重视,造型逐渐后退,最受重视的是造型与光的表现完全结合的产品。
减少直接用光直接用光对视觉常造成压迫感,对具有休闲功能的居室设计来说,可能比较适合使用间接光,比如在沙发旁放一个立灯。选择那种向上打光的立灯,会使空间明亮,但不刺眼、舒适的情绪被营造出来。
立灯选择法选择立灯要将立灯当做一个整体的“发光体”,本身要有美感,就像优雅的线条,使它成为空间的分子。还要特别仔细地挑选它的稳定性,这关系到安全、不能马虎。
垂挂型灯光的特点垂挂型灯光有凝聚力,会落在需要的物体上,而且是把光放在人与人交会的空间中,经过反射显得明澈,让空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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