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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消费提示:货到签收,切莫大意中圈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11 15:20:49

货到签收 切莫大意中圈套

2007年4月,家住东郊的刘明夫妇在一家家具城花8000元购买了一套餐桌椅,安装完毕后,刘先生发现木质餐桌表面有几道明显的划痕,送货人员与其负责人联系后口头承诺:一周后厂家会发来新品调换,让刘先生夫妇先将就着用,并让刘先生在送货单上签了字。

一周后,刘先生与销售商联系,销售商借口最近厂里订单多,许诺晚几天调换,然而15天过后,刘先生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刘先生向市场工商部门投诉了此事,没想到商家却否认他们曾答应过调货的事,并拿出刘先生签字的送货单说他们的家具没有质量问题,餐桌上的划痕可能是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人为损坏。由于销售商的故意拖延,刘先生购买的家具已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7天包退换时间,中了“圈套”的刘先生夫妇只能自认倒霉。

对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家具送到家后一定要仔细查看。如果有质量问题,在送货单上必须注明后再签字,不要轻易相信商家的口头承诺。答应调换家具时也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时间期限,并将此送货单保留一份作为证据,以便解决问题。(张烨)

售后服务 小心玩文字游戏

终身维修 不等于免费维修

“我前年花2万元买了一套沙发,买时上面明明写着终身维修,可去年沙发背出现一些偏斜的问题,我找到卖家具的地方,结果厂家却要收我500元的维修费。理由是,终身维修,并不意味着终身免费维修!”

解读:家具一般不可能终身免费维修,其与终身维修的概念大相径庭,因为免费维修的承诺一般是限制在几年之内,这在买家具时给消费者的保修卡中会有写明,商家的模糊承诺不可轻信。

处理打折 出问题不退不换

“你们这柜子的质量也太次了吧,就算是打折处理的,差的也有点离谱啊。这柜面的划痕我就不计较了,可这四条腿都不一样高,你让我怎么往里放东西?”“不好意思,您买的是样品家具。您看提货单上都盖了‘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的章了,所以不能退货。”

解读:按《消法》规定,处理品也是商品,商家要负责“三包”,但对于个别商品也有特例,比如“样品家具”长期摆放,外表有划痕在所难免,因而消费者不能以这些理由提出退换货。但商家惯用“处理品”、“样品处理”等简单方式向消费者做说明,并称“处理商品不退不换”,这是违反规定的。因此,处理商品要标明“处理”原因,此原因之外的质量问题仍要依据“三包”规定调解。

两次维修 同一位置才给换

“我最近买了一张双人床,但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床头有些问题,于是要求厂商进行维修。过了半个月,问题虽然解决了,可维修之后的床帮又出现了问题,想到他们给过‘家具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给予更换’的承诺,我就要求退货。可他们竟然说两次维修的定义必须是家具同一部位出现毛病!”

解读:《消法》规定: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经营者当给予退换,并没有强调是同一部位出现质量问题。

成套家具 单件问题单件退

“买了套餐桌椅,桌子老掉漆皮,补了好几次,都快成‘花瓜’了,我实在受不了,让他们给我退货,没想到,他们竟然说我的椅子没质量问题,只同意退餐桌。你说,我买的是一套,这光给我剩下椅子,还有什么用?”

解读:《合同法》规定,因标的物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其效力及于从物;因从物不符合规定的,解除合同效力不及于主物。比如买了成套餐桌椅,作为“主物”的餐桌有质量问题退货时,椅子即便没有质量问题,商家也应该给退;反之,椅子有问题了,餐桌没有问题,则餐桌不能退货。(陈泽翔)

签订合同 规范才能保权益

合同要盖规定章

买家具支付订金时一定要让销售商在合同上加盖其财务章及家居城收款专用章,避免其稍后翻脸不认账,同时要在合同及收款收据上加盖家居城印章,这样即使销售商撤柜,家居城也会解决顾客的问题。

霸王合同要抵制

查看合同要仔细,对于诸如“产品参照样品为准,不退不换”、“消费者违约要付20%违约金,商家违约付5%。的违约金”等明显不公平的霸王条款,消费者要坚决说不。

现货也要签合同

现在市场上有些家具销售商以现货现提,颜色、尺寸、质量都能一目了然,所以没必要签合同为借口,仅仅给消费者一个收据了事。但这其实是销售商逃避责任的一种方法,一旦家具出现质量问题后,没有合同的消费者往往有口难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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