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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中的照明设计(二)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20 02:38:45
居住环境装饰中照明设计的具体作用在于能为居室环境增添光彩,表现居室环境材料的质感,完善室内的装饰效果,形成一个虚实结合的空间,并能调整人对室内温度的感受,其作用是非常广泛的。而现代居室内环境照明的方式主要是直接照明、半直接照明、漫射照明、半间接照明与间接照明等形式,这些照明形式的含义具体为:
直接照明:是指光源有90-100%的光量,直接投射到被照物体上,只有0-10%的光量投射到墙与顶面,再反射到物体上的照明方式。
半直接照明:是指有60-90%的光量投射到被照物体,而其余10-40%的光经反射后再投射到物体表面。这类照明形式一般指灯罩上端开口小,下端开口大的台灯与吊灯。
漫射照明: 是指光线有40-60%的光量投射到被照物体上,另外40-60%的光线被反射后照射到物体上。这种光线亮度较差,但光质柔软,一般都采用毛玻璃或半透明的乳白塑料灯罩,比如普通的室内吊灯、壁灯等。
半间接照明:是指有10-40%的光线直接照射,60-90%的光线是反射到被照物体上的。这种方式能产生比较特殊的照明效果,适合于门厅、过道或学习环境中的照明需要。
间接照明:是指有0-10%的直接光线,90-100%的间接光线,诸如灯罩只有上端开口的落地台灯、立灯、壁灯等均属于此类照明形式。需注意是的这种照明方式在单独使用时,不透明的灯罩下部会产生浓重的阴影,需用其它类型的照明方式加以调和。间接照明通常只用于居住环境的装饰,以渲染环境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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