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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购房记在一方名下如何处理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9:40
导读:婚前双方购房记在一方名下如何处理?本文列出了婚前双方购房记在一方名下的常见情况,面临离婚时,大家都不愿意失去房产权。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呢?本文法律快车网为你解答了婚前双方购房记在一方名下如何处理的问题。
常见情况:
由于不愿意失去购房机会或其他原因,在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出资购房,但在办理购房手续时,“精明”的一方,以“贷款不便”、 “没有领结婚证就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办在自己一下名下,而等到面临离婚时,却矢口否认共同出资的事实,任凭另一方痛心和泪流,硬是将全部房产权利收纳,甚至借助于法院之手,达到上述目的。
处理对策:
第一,注意查询出资汇款银行记录,或信用卡刷卡记录,以证明有出资事实;
第二,婚前购房出资切记,要将自己名子写入产证,或与另一方达成出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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