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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当商品房卖 房产局称决不允许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42:19

  家住岳塘区三角坪体育花园的庾先生很困惑,他2006年买的商品房,证件都已办好,但相关费用的发票却一直没有拿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住户在拿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等证件的同时,就可以拿到各项办证费用的正规发票。

  2月24日,庾先生向本报反映,体育花园的开发商新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只开了收据,并没有开具发票。同时他质疑,自己购买的明明是商品房,怎么就变身成了安置房?

  居民:办了证没发票,户口办不了

  庾先生告诉我们,他买下房子之后,所有的证件都办了下来,但是至今没有发票。他说孩子快五岁了,开始要考虑入学的事情,可户口无法迁过来。

  同住一栋楼的张女士也透露,“我交了238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也没有看到发票。”

  居民们说,不仅发票没有拿到,新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当初帮住户办理户口的承诺,也一直没有兑现。

  对此,三角坪社区负责人介绍,“开发商一直没和我们联系过办户口的事,我们之前也多次和他们进行接洽,却总是找不到他们的负责人。而小区内没有安置社区办事点,所以无法办理交接。”

  这位负责人表示,考虑到体育花园住户的特殊性,从去年年底已经开始办理了一部分户口登记,如外出务工、小孩上学等紧急情况都可以优先办理。

  开发商:安置房是没有发票

  既然社区居民和社区居委会都把矛头直指新鑫房地产开发公司,那么公司对这些问题又会做出什么样的解释呢?

  随后我们来到了位于宝塔路的新鑫房地产开发公司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这里好像没有做过体育花园的项目。”

  经过多方打听,我们了解到体育花园小区项目,是由一位姓方的先生负责进行施工建设,随后我们拨打了他的电话。方姓负责人表示,“体育花园是安置区,安置房是没有这些发票的。商品房的发票都已经给了,安置房没有发票。”

  对于小区住户的户口问题,他告诉我们,公司里有专人负责处理,只是现在还属于春节假期,没有来上班。

  房产局:决不允许安置房当商品房来卖

  买东西都需要开据发票,由于减免了一些费用,安置房是否可以不用开据发票呢?

  我们在房产局了解到,以庾先生的房子为例,作为商品房需缴纳2000元左右的房产契税,而庾先生家的房子在房产局登记为安置房,只需交纳531元的办证费用,不需要征收房产契税,但是新鑫公司却依然代收了包含契税的2000余元款项。同时,2000多元的维修基金也只交纳了500元。

  居民们认为,新鑫公司在申报体育花园小区项目时,是按安置房申报;而后来向市民销售时,却又按普通商品房的标准。

  房产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心主任冯杜认为,安置房作为特殊的商品房,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开发商以安置房之名享受了这些优惠政策,却以正常商品房之实向住户收取额外的费用,如此欺上瞒下,挂羊头卖狗肉,实在有违诚信经营的立足之本,同时也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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