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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税额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8:12:24

  一、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

  二、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1]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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