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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400元电梯运料费 不交停水电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48:29

  尽管已经入住一年时间,业主任先生总觉得有股闷气一直无法消解,这来自入住时物业收取的一项电梯运料费。在物业看来这是一个维护业主利益的义举,避免电梯受损和高额吊装运费。但任先生和周围的邻居却认为这是强迫性“乱收费”。从这一纠纷推演而来的是,目前业主对小区多种收费项目的不解和不满。

  投诉:不交费停供水电?

  “物业太霸道了,如果不交这笔钱就切断水电供应。 ”业主任先生家住甘井子区华龙南园,虽然已经入住一年时间,他始终对物业收取电梯运料费感到不解。

  这笔400元钱电梯运料费只收取一次,主要针对小区高层住户。业主装修时使用电梯搬运装修材料,需要缴纳。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可以看到这个项目。

  华龙南园小区物业是三和住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统管华龙南园、乐活源、亲亲美景三个小区,近2600户居民。在乐活源业主论坛中,记者看到质疑此项费用的帖子。有业主提出,物业没有出示物价部门授予的收费许可证,因此电梯运料费属于乱收费。

  帖子中,业主表示物业称不缴纳费用将不予提供水电供应。“这不是强制收费吗?”业主王先生说,陆续入住的业主只得同意合同才能正常入住。在乐活源业主论坛中,对这一收费项目的质疑很多,并且向有关部门进行过投诉。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大连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项费用不在物价局指定收费许可中,应由物业与业主协商处理,物业强制收费没有得到物价局的许可。

  物业:此举是为业主省钱

  “我们这么做是为了维护业主们的利益。 ”昨日,三和住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常经理向记者解释为何收取运料费,他表示这是吸取了目前频繁发生的吊装纠纷的教训而采取的一种变通方式,费用在300元至400元不等。

  常经理称,小区高层电梯都属于客梯,原则上不允许拉运货物,装修材料容易损害电梯的外观和使用寿命,在与电梯公司协商后,物业才得到电梯运料许可,“这笔钱最终要用在电梯的维保之中。 ”

  同时,常经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目前吊装市场的价格,每层运费为0.4元,相比之下,400元运料费既能省去麻烦,又远远低于吊装或人工搬运的费用。“我们无法做到令每位业主都满意,只要大多数业主没有反对就不错了。 ”常经理说,类似的收费在市内各大小区都存在。“我们也没有强制收费,只要业主在物业监督下,确实没有使用电梯运料,这笔费用也可以不交。 ”常经理说,虽然收费项目写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但也并非不能改变。

  业主:协商变成“胁迫”

  由于三个小区建立时间均在1年左右,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一收费项目是否经过全体业主的通过,目前无从得知。记者在乐活源小区随机采访一位居民,他表示没有接到物业类似的表述。“如果不同意物业合同的条款,拒绝签字,不但领不到钥匙,而且还没有水电供应。”业主王先生说,物业直接将应协商的收费项目列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我们都是‘被胁迫’。 ”

  业主们表示刚刚收到新房时,心情都很急迫,所以很少有人在意这400元的运料费,但是仔细算来,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电梯是我们业主一起出钱买的,为什么不让使用?再说电梯第一年是质保期,如果有问题免费维保。”任先生说,高层居民还需按月缴纳电梯使用费,这笔钱本身就用于电梯正常维保,另收费用只是物业的一种托词。“小区有几千户居民,就算一半业主缴费了,资金也能达到几十万元。这笔钱收上去了,用在哪里,物业应该出示账目详单。 ”业主李女士说。

  说法:物业涉嫌重复收费

  “电梯运料费涉嫌重复收费。”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甲明对小区内出现的这一问题表示质疑。“电梯属于公共服务设施,业主有权在合理范围内使用电梯。 ”刘甲明说,正常情况下,业主每月缴纳的电梯使用费,应该包括有关装修材料和家具等运输造成电梯损耗的维保费用。

  对于小区物业收费项目,刘甲明认为没有法律授权即是禁止的。同时,此类写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收费条款,业主拥有异议权,如认为收费项目不合理,可向工商部门等有关部门投诉。即使签订服务合同,也可通过司法手段,确认无效或申请撤销。

  分析:小区权利分配的博弈

  近年来,本报关注了多个关于小区物业收费的质疑和投诉,其中包括电梯卡、进门卡、停车费以及垄断经营等问题。物业与业主的矛盾,逐渐从维修基金、物业费等问题具化到细微的层面。

  从单一收取物业费到多种经营方式,物业管理策略的调整使得原本被忽视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现在小区高层电梯里全是物业的广告,这个广告载体是业主共有的,应该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收益,现在都被物业垄断了。 ”一位业主认为,小区内很多隐性经营都被物业控制,业主缺少法律意识和经营常识,很难维权。

  各种巧立名目的费用也令业主们极为不满,“坐电梯必须办卡,不然坐不成。进小区必须办卡,不然进不去。 ”市民王先生说,这几乎成了笑谈,“我们自己掏钱买的房子和电梯,还不能随便进出。 ”

  对小区资源的垄断使得双方在博弈过程中,业主处于相对弱势的一方,经常受到物业的“胁迫”。“谁是小区真正的主人”是一个业主们始终需要破解的难题。在运料费这个个案当中可以看到,随着法律愈加明晰,物业与业主的种种纠纷,逐渐进入更为具体的阶段,每一次博弈带来的是更加透明和详细的权利分配。(记者 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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