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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避让信息“不透明”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22:19
出租信息“不透明”
从看房先交费,到采用“实景照”吸引眼球,甚至搞“ 限时超低价”的噱头,部分房屋中介商可谓用心良苦,不断进行着“创新”。据调查,目前许多房屋中介在出租房源信息的宣传上,存在着诸多“不透明”现象,其中有:
房屋信息常常存在虚假情况。一些中介网上信息和门店橱窗信息含有虚假内容,所标价格与市场背离,其目的就是为套取客户资料。
房源不实。比较常见的是抛出虚假低价房源做诱饵,以骗取客户交纳订金,当客户发觉上当要求退房时,则不予退还客户订金。
故意不介绍清楚房屋状况。出租信息模棱两可,期望通过看房来与租房人接触,进行说服甚至欺哄。
如何找到理想房源
“在租房前,消费者要注意了解各种‘陷阱’,从而防止自身利益受侵害。”业内人士表示,租房前,首先要了解市场行情,对中介挂出的租房信息能够有初步的判断。“写明装修一新,却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房源,基本可以断定是虚假信息。”
通过中介寻找出租房源时,要明确告知自己的详细要求和标准,防止被表面的热情和花言巧语所迷惑,一次次地进行“无效”看房。
此外,租房时一定要仔细审核对方的身份,还应查看房产证和房主身份证,了解房屋现状,查明有无抵押等其他物权等。交纳订金之前,要仔细阅读格式合同,并注意模糊用语,合同中要明确对退还订金或押金等约定。当然,最好选择有口碑、规模大、信誉度高的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
以下房子不能租:
没有通过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
不能提供产权证和房产证;
农居房顶层加盖的阁楼等违法建筑;
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租,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
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房子;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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