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调整拆迁补偿标准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20:00
依照现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本区2007年度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平均市场单价,现对2008年度本区三个房屋拆迁区域平均市场单价调整如下:
A级区域:北京西路、愚园路以南区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900元。
B级区域:长宁路(江苏路—万航渡路)、康定路(万航渡路—武宁南路)、昌平路(武宁南路—西苏州路)以南;北京西路、愚园路以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200元。
C级区域:康定路(万航渡路—武宁南路)、昌平路(武宁南路—西苏州路)以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200元。
以上调整自发文之日起,本区内由房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基地,其所在区域房屋拆迁的最低补偿单价按上述标准执行。A、B、C三个区域仍将继续执行20%的价格补贴系数。
特此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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