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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征地22类补偿标准调整进行听证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35:11

  5月14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召开,来自社会各界的27人对调整全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听证。其中,房屋补偿和苗木补偿成为本次听证会讨论焦点。

  听证内容围绕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方案进行讨论,调整方案囊括了房屋、围墙、迁坟、水井、乔木、果树、苗圃以及青苗等22类,并分别按照类别规格、原补偿标准、周边五地市平均补偿价、拟调整标准、调整幅度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记者注意到,拟调整幅度最大的是建筑类,建筑房屋类的调整幅度上调了50%至70%之间。也有一些补偿标准进行了下调,比如水井补偿标准均作了下调,其中,下管井下调的幅度最大,由原补偿标准的350元——450元/m,拟调整为60元——120元/m,调整幅度达到了-77.5%。

  在调整方案中,还新增了一部分补偿标准,比如简易板房、大型钢结构板房,标准分别为200元/m2——250元/m2、250元/m2——400元/m2。还对青苗补偿标准分类进行了细化,除了粮食作物外,还细分成了经济作物和蔬菜类。

  参会代表纷纷表示,此次补偿标准的调整方案制定得比较适度,操作性比原来的标准更强。

  临沂市物价局局长邹际国表示,过去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调整的权限在省级,从去年开始下放到市一级。对于听证会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物价部门会进行梳理、吸纳和考虑,召开一次专题会进行研究,和财政、国土等部门进行进一步沟通、修改和完善,然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

  为何调整?现有政策已执行5年

  临沂市现行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2010年4月1日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调整的,已经执行5年。在此期间,全市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物价水平大幅上涨,临沂市补偿标准已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明显偏低,部分补偿标准还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同时,在此期间,全市平均工资增长了75%,人工成本的提高,引起建安成本大约增加35%。

  近年来,农产品产值也较快增加,以小麦、玉米产值为例,2014年,小麦、玉米亩产值分别较2010年增长27.90%、39.32%。

  再有,部分补偿标准明显低于相邻地市。2013年,聊城、莱芜、滨州、菏泽;去年,淄博、东营、潍坊和青岛先后对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调整,标准远远高于临沂,如砖混结构楼房补偿标准,临沂现为500元/平方米—650元/平方米,滨州、莱芜均为700元/平方米—1100元/平方米,日照为700元/平方米—900元/平方米。

  所以,为了缓解社会矛盾,维护被征用土地居民的利益,合理调整本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必要的。

  另据悉,本次拟调整价格主要是参考菏泽、滨州、聊城、莱芜和淄博等5个周边地市标准的平均值作为参照。同时,参考市场价格,并注重政策的连续性,临沂市现行标准个别高于上述五地市平均标准的,不再调整;极少数与现在市场价格差距较大的地方进行适当调整、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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