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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房屋需要了解哪些知识?
现在买房子还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们要考虑的因素很多,重要的是交通因素、所处的地段,但是房子的环境也是很重要的,可不能忽略,这关系到今后日常生活的健康、舒适,切不可马虎。今天小编要和大家谈谈选房的三大因素。
part1:选购房屋 通气良好很重要
众所皆知,空气与人的生命关系密切及清新空气的重要性。人五天不吃饭不喝水尚有生存希望,但拒绝空气五分钟以上就会死亡。房子周围有好的空气源对我们的健康十分重要,所以选购房子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房屋的通气。
房屋通气的重要性
空气是人生活的必需品,房屋的通风良好。房屋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加上室内污染源较多,室内的污染物浓度比室外高2-5倍。这时候家居通风透气十分重要,通风透气良好的房子能将污染物循环排出,让家居时刻保持清新空气。
房屋通气与风水的关系
通风良好的房屋在风水学上有“藏风聚气”的作用,有助于房屋的财运顺畅。温和的气流进入房屋,在屋内形成一定的循环,使人生运势顺遂通畅,获得财运的机会也不断增加。
选择房屋的标准
怎么样的房子才是通风透气的呢?一般需要考虑通风情况以及空气的质量。一般房子在开启门窗时候保证室内外的空气流通,最理想的房子是南北对流。此外,空气质量也是考虑的因素之一,如果进入房子的空气带有浑浊之气,反而不利于家居风水。因此,避免选择靠近餐饮场所、垃圾存放点、污水井的住宅。
part2:采光充足 享受舒适家居生活
一间称心的房子,采光条件十分重要。采光良好的住宅不仅可以节约能源,而且便于住宅内部各使用功能的布置,使人心情舒畅。采光不好,或依靠人工照明,对身心健康十分不利。
充足采光很重要
日照充足的房子对于居住其中的业主的身心健康是很有好处的。采光好的房子会显得更加的宽阔和敞亮,住在里面心情就是好。而终年不见阳光的房子住得久了难免会觉得有些压抑,影响人的身体健康。
家居采光与风水有关
房子的窗口朝向东方,采光充足,有“吸东来之紫气,有利于身心健康”之意。采光好的房子能够吸纳好的能量,提升家居的整体运势。相反,如果房屋的采光较差,阴气会加重,对长期居住的人的健康有影响,容易出现脾脏虚弱、睡眠不足的情况。对家居财运也会有一定的阻碍。
选择房屋的标准
选房的时候要注意采光的方位以及阳光照射时间,一般选择窗户向东或者向南的房屋,这样射入屋内的阳光较多,让室内时常保持温暖。而房屋接受阳光的照射时间应该不低于4小时/天。
part3:家居临水 滋润生活
房屋的水汽对家居环境有重要的影响,一般房屋附近有河流,对房屋的小气候有一个很好的调节作用,不仅能滋润家居生活还能给你带来好的家居风水。
水分的重要性
住所是养人之地,水的丰沛与否是养人的关键,人们都喜欢住在山清水秀的地方,充足的水源对调节大气的温湿度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选房的时候必须了解房屋是否水汽充足。
水与家居风水的关系
所谓“风生水起”,从字面上可以看出在风水学上水的重要性。风水学上认为房屋最好靠近水源,这样房屋的水气充盈,对房屋有滋润作用。除了靠近水源外,室内环境保持较湿润,也对家居风水十分有利。水位财,外来的水气有助于提升家居的财运。
选择房屋的标准
提到水,选房时候一般选择靠近缓慢干净的河流的房屋为最佳。因为缓慢的河流能带来源源不断的清新能量,对提升房屋的财运大有帮助。此外,根据“水火不相容”的说法,房屋的水槽位置与煮食炉具不能相邻。
part4:选房的注意事项
通气房屋:
选择通风透气的房子也需要注意,并非风越大就越好。如果房屋的风与气流过急速或者进入得太多,会形成风水学上的“风煞”,对人的财运造成一定的影响。使屋里人容易因为金钱利于而失去理性,从而为家里人带来伤害。
此外,虽然房屋通气良好,但空气太稀薄也不利于风水。屋内空气稀薄,易使人患上慢性支气管炎、心脑血管疾病等,因此,选择高层通风住宅时必须小心谨慎。
采光房屋:
挑选到采光好的房屋自然会为家居带来好的运气。但是物极必反,需要注意过多的光照不一定就有利于家居风水。太强的光线充斥整个房子,会形成风水学上的“光煞”,会造成屋里人为追逐名利地位而疲于奔命,不利于身心的健康发展。
水润房屋:
并不是有水气就是好风水的房屋,有时候过多的水气反而影响房屋的风水,会造成家居经常潮湿,不利于家居环境。此外,水的质量不佳也对家居有影响,水质能直接影响人的体质,许多疾病都是由于水质不佳而引起的。在选购靠水住宅的时候,必须仔细了解附近水源的水质。如果水质受到工业废料等污染,在附近居住易使人产生各种疾病。
购买房屋前需要了解哪些知识?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
1、如何判断房屋的交付使用及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的承担?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时,买受人的权利?对房屋修复及修复费用怎么处理?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3、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应如何处理?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及买受人迟延支付房款,法院如何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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