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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提醒 当心“克隆”太阳能热水器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12 16:58:26
昨日武汉市工商局发布消费提醒:“皇明磁化水太阳能”涉嫌傍名牌,已被东西湖工商分局查扣,消费者购买要留心。
根据举报,东西湖舵落口工商所执法人员于11月27日,在舵落口农贸大市场11区9栋“武汉盛生电器销售部”,查获涉嫌侵权的太阳能热水器15台。这批“兴业”牌热水器由标称“皇明磁化水太阳能国际有限公司”的机构出品,而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该公司系2009年3月在香港注册,生产地在浙江海宁。
工商执法人员调查认为:“皇明”注册商标为山东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并用于其生产的太阳能热水器上。而所谓“皇明磁化水太阳能国际有限公司”出品的“兴业”牌太阳能热水器,在其包装和生产标识及企业名称上突出使用“皇明”二字,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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