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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买房理财有道:还没结婚就要想离婚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11:22

  一个朋友最近买了房。问及理由,他说“趁早买好房子,而且用我父母的名义买,以后结婚,万一离婚也不怕被分掉一半房子了”。

  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这从感情上来说似乎很别扭,不过从理财的角度看,倒也是结婚前需要考虑的一个现实问题,值得面对。但这位朋友的做法却是多此一举。

  婚姻法曾规定,男女双方结婚4年后,任何一方婚前拥有的房产都将成为夫妻共有财产。这成了许多未婚有房人士尤其是男士头上的达摩斯克之剑,虽然和爱的人分享一切完全应该,可是一旦双方分开,而且要是对方见异思迁离婚,却还要把自己的房子分去一半,那实在是有些不爽。于是,由父母持有房产,或者房产证上自己、父母名字都署上的做法便成了一些聪明男士的自卫之举。

  其实,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不过是旧婚姻法的规定,在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中,已经废除了类似的规定。若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就视作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离婚而被分割的。所以这位朋友即使在房产证上署上自己的名字,也不用害怕离婚时被分去一半。

  认识一位聪明的女性,她从不在乎男生是否已经有房子了。这不仅是她的自立,更在于她早就研究清楚了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先注册后买房,无论是谁出的钱,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还是一方的名字,其实都属于双方共有财产。这样结婚买房的步骤既可以保障自己,比起某些小姑娘一定要求男方把自己名字写在房产证上的急吼吼的腔调,实在是聪明和体面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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