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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房子竟然被别人装修 对方称也有合同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32:50

  七年前买的房子,近日准备装修,却发现房子已经有人在装修了。“明明是我们的房子,怎么会变成是别人的了呢?”业主陈明杰认为肯定是弄错了,但对方也表示,自己有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

  双方都坚持房子是自己的,11月11日上午,双方来到销售中心,希望开发商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业主甲:七年前买的房一次性付款

  2007年10月9日,陈明杰一家在建安新商汇楼盘买了6套房子,并且一次性交齐全款,其中的1701房与1702房属于陈明杰与儿子陈帅。

  “我们刚刚交完全款准备去装修,当时的开发商出了点问题,这栋楼就成了烂尾楼。”陈明杰说,后来一直没人出面来管理,买房的钱也交了,合同也拿到了,但还没有去房产局备案,钥匙也没拿到,这让陈明杰一家很不安心。

  “去年湖南建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接手了这个项目,今年4月,我们找到开发商,要求交房,但他们的工作人员说,让我们先等等。”陈帅说,之后他曾多次找到销售中心,“工作人员还保证过,在没有将所有买了房的业主处理好之前,他们是不会卖房的。”

  11月10日下午,陈帅带着装修队来到1702房,想先把房子装修了,再去弄其他的交房手续。“我刚进门,就发现有人在装修了,他说他也是这个房子的业主。”陈帅说,他立刻打电话给开发商,“结果电话也不接,人也找不到。”

  业主乙:销售人员没有说房子已有人买了

  11月11日,记者来到建安新商汇1702房,房子已经开始装修,客厅瓷砖差不多铺满,管道也已接好。

  负责装修的林先生说,武汉连绵信息有限公司买下了1701和1702两套房用作办公,林先生拿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复印件,落款时间为2014年9月3日,购买的商品房号为17层1702房,与陈帅的商品房号完全相同,并且两份合同都由湖南省东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林先生说,“当时买的时候销售人员没有告诉我们这个房子已经有人买了,我们也不知道。”

  林先生没想到,装修到一半,房子会突然冒出另一个业主,“我只是负责装修这一块的,我已经和公司打了电话,他们也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还不清楚要怎么办。”林先生摇摇头,无奈地笑了笑,“他们把锁给换了,现在我们的装修是肯定不能再继续了,门都进不去。”

  芙蓉区政府信访办:将联系开发商协调

  11日上午,双方来到建安新商汇销售中心,要求开发商给一个合理的解释,“找了好几次了,开发商像失踪了一样,怎么都找不到。”

  销售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是代理营销公司,并不了解之前两个开发商的事情。工作人员称只有领导才了解这件事情,“但领导现在不在,我们也没有他们的电话。”

  之后陈明杰一家找到芙蓉区政府信访办,“信访办工作人员称会派人联系湖南建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明日上午我们会在建安新商汇进行协调,看看事情要怎么处理。”陈帅表示,除了对方退房,不接受另外的解决方法,“当时我们是花50多万买的这套房子,如果原价退给我,我根本买不起长沙的任何一套房。” 陈帅还表示,如果协商不了,可能会走法律途径。

  “一房二卖” 律师:谁登记,谁拥有

  现实生活中,这种“一房二卖”的情况并不鲜见。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和转让,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的评判标准就是谁进行了过户登记,也就是说“谁登记,谁拥有。”

  律师提醒: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在这里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应立即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这样,既可以防止房主“一房二卖”,还可以在出现争议时取得房屋的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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