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物业收装修保证金不合法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34:08
业主李先生在购买毛坯商品房交付后进行装修时,物业公司要求其交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李先生不知这到底合不合法。
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期间,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业主或使用人、装修人收取正常物业服务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按规定处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处理的,清运收费按规定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
因此,物业公司不得向装修业主额外收取装修押金(保证金)、楼道管理费、保安费、卫生费等费用。
如果物业公司违背规定,业主可向市或区的物价局投诉,要求物价部门责令物业公司退还。
- 上一篇文章: 夏天家居装修应注意什么?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