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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出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7:00:15

  日前,江苏省盐城市政府颁布了《盐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盐城市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以及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与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标志着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从此有了更为系统的管理办法。

  2010年,江苏省政府就出台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对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计价活动基本原则及监督管理体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2012年,盐城市政府在规范性文件清理中废止了2000年颁布的已不适应新形势的《盐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同时,为了避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出现真空,该市在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规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行为的基础上,对新形势下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调研,在制定新的管理办法中力求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利益,促进造价咨询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调整及完善,《办法》基本成型,并已正式实施。

  据了解,《办法》共5章30条,明确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适用范围为该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实施与控制,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并明确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是该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具体负责该市建设工程造价的日常管理工作。《办法》还明确了建设工程计价的内容、计价依据、确定造价应符合的要求、计价方式等,特别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办法》特别明确,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该费用实行单项工程考评制度,以保证落实到位、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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