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
现就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闽建建[2006]37号文件《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中增加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邀请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没有特殊技术要求且规模符合闽建筑[2007]35号文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的,可参照闽建筑[2007]35号文件执行。
三、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从发放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之日起至截标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四、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或采用随机抽取法评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可按照下列步骤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第一步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工程交易中心开标;
第二步 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从密封箱中随机摸取号码球、登记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当众公布;抽完号码后,投标人代表不愿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可以离场;
第三步 评标委员会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的投标人名单并报交易中心备案后,招标人根据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的投标人名单按顺序逐个取出投标人的对应号码球当众公布并投入吹球机;
第四步 招标人启动吹球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吹出的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五步 抽取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场的投标人代表等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步 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
五、根据建市[2007]230号文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规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的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证明中的中标通知书应有主管部门备案章,我局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凡福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监管的招标项目,招投标过程材料备案齐全后给予在中标通知书上加盖备案章。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招标项目,招标办已出具《福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备案材料收讫凭单》的,可以给予在其中标通知书上加盖备案章。
六、榕建招[2007]13号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的规定为准。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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