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程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46:47
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管理办法》。 二、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1.计划批文。2.《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3.《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证》。4.资金来源。5.资信证明。 三、办事程序及办结时限:1.招标备案:①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核准;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五日前,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附相关资料)。2.对投标人资格核准。3.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4.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活动。5.招标投标结果公示:评标委员会或者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24小时内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并在指定地点公示三日。6.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相关资料备案: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资料。7.合同备案:招标人、中标人必须在书面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报招标机构备案。8.招标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上述各项手续并提出书面意见,未提出的视为已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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