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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程序再次局部微调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01:01
正文:
二手房交易程序再次局部微调
距上次房产交易程序发生变化仅仅一月,房产交易程序又发生了新的变化。这次变化属于微调,主要是将原来比较笼统的询问笔录变更为更具体的询问记录,将原来形式化的程序在新的变化中落到实处。比如,原来过户时只向产权人询问“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房产?”,只要产权人说“同意”便被视做同意。现在这样的交易行为已经被叫停,新的变化为产权人、共有人一同到场签字画押。随着过户程序内容的变化,使房地产交易程序更加透明、阳光,从而有效杜绝假买卖、阴阳合同等损害各方利益的事件发生,使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交易安全也落到实处。
为了方便大家顺利交易,这里将过户的几个要点告知大家以提高交易速度。过户前首先应填写好过户所需要的一切表格,双方当事人签字、签章后持“房产证”原件到香米园“产权产籍中心”506室先行调图,调图后再持“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西大街“交易中心”二楼调档,取得调档证明后下楼,在一楼大厅“私房科”办理过户手续。记着:先到香米园后到西大街、不走冤枉路一气呵成。希望大家相互转告。
附:询问记录
询问记录
以下内容由业务受理人员询问,房屋出售人、买受人答复:
1.所出售房屋现状(座落、面积、用途、结构),是否同房权证登记情况一致?
房屋出售人:
2.所出售房屋是否有产权共有人?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房屋出售人:
3.所出售房屋有无纠纷?
房屋买受人:
4.房屋买受人对所购买的房屋十分了解?
房屋买受人:
5.房屋买受人是否申请房屋产权共有人?
房屋买受人:
6.房屋买卖双方有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房屋买受人、出售人:
我们(房屋买卖双方)自愿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所提交证件、材料及询问答复真实有效,并愿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房屋出售人(或代理人):
房屋买受人(或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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