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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城镇户口继承农村房屋安置办法?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2:20

我原来是农村户口,后转为城镇户口,再后来我父亲去逝,继承我父亲的农村房屋,并办有房管证。现在农村安置,请问我和我的配偶还有孩子能够得到安置费嘛??我和我配偶、孩子都是城镇户口。
现在农村的房屋被征地了,安置会怎么处置?和农村当地的一样吗?
律师解答:
继承问题与户口无关,只与你是否具有继承资格有关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承认公证、代书、录音等方式的遗嘱。其中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优先于其他遗嘱方式。特别在继承不动产上,建议张某最好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公证时,需要出示所继承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继承人可以凭手中的宅基地审批表或法院判决到镇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要求该部门出示证明自己是房屋合法所有人的证明。
但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由于目前对农村房屋继承没有出台具体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修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实践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前提下,本村村民与城市居民因继承取得农村房屋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本村村民因继承取得多处住宅的,原则上不作处理,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城市居民继承后,因为不是本村村民,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另一种是经过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农村宅基地各种纠纷日益增多,立法和行政管理方面存在许多空白点,各地在登记、流转方面不能一致,建议有关方面及时出台相关法规、政策,加强规范调整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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