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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现房买卖加抵押如何办理
导读:在购买商品房现房的同时需要将该商品房现房进行抵押办理,有哪些要求呢?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具体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商品房现房买卖加抵押办理材料要求:
1、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购房人已婚的,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结婚证明复印件(校对原件),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提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及财产约定书 (如不能双方亲自到场办理并签定约定书的,须提交委托书及经公证的约定书),购房人单身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校对原件)、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校对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指开发商已领取分证的)或所购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指开发商领取总证的);
4、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
5、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第四联(房产交付联)原件;
6、出让人为国有单位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批文,出让人为集体企业的,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原件(加盖公章);
7、抵押设立登记申请表;
8、抵押权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抵押权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校对原件);
9、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
10、若为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准购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11、抵押(出让)人为国有单位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出让)的批文;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须董事签名)加盖公章;抵押(出让)人为集体企业的,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加盖公章;
12、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知识拓展:
预购商品房抵押转现办理要求:
1、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购房人已婚的,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结婚证明复印件(校对原件),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提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及财产约定书 (如不能双方亲自到场办理并签定约定书的,须提交委托书及经公证的约定书),购房人单身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校对原件)、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校对原件);
抵押权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抵押权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校对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指开发商已领取分证的)或所购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指开发商领取总证的);
4、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
5、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第四联(房产交付联)原件;
6、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
7、预购商品房备案证明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及原抵押备案证明或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证明;
8、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
9、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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