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8:13:54
为了切实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新的提升,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浙江省缙云县建设局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台了《缙云县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用制度和经济手段约束开发、施工、监理、设计、勘查各方主体行为,全面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出现问题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制度上促其强化质量意识。在质量监督方面,建设局质监站对每一个在建项目都安排专门的质量监管人员,对每一道工序进行全天候跟踪管理。
今年以来,办理监督手续项目65项,总建筑面积28.32万平方米,建筑总造价26915.6万元;完成竣工验收项目54项,总建筑面积35.75万平方米,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未发生四级以上重大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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