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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正式执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40:22

  从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本月开始,我省商品房交易全面执行2014年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先期对相关方面进行了培训。

  据悉,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修订的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有四大突出特点:一是在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买受人权益的保障;二是对签订合同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进行提示,引导买卖双方对合同重要事项作出承诺和告知;三是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引导买卖双方自行约定,避免引发纠纷;四是细化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增强了合同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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