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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商品房按套销售的几个问题
消费者张某,2008年11月底向本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订购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102平方米,按套计价该商品房总价款为28.6万元人民币。今年4月该商品房实际交付时,张某发现《房产证》的面积只有99.25平方米,比合同约定面积少了2.75平方米,误差2.69%。张某向房产公司交涉,得到的回复是:“你是按套计价购买的,所以购房总价款不能以面积多退少补”。而张某发现,该区域按面积计价购买的相同情况的商品房,其面积少的,房产公司按实际面积给予补差。张某想不通,同样的情况,处理结果怎么不一样。最近,市消保委已经连续受理几起类似的消费者投诉。
房地产律师:按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也包括其它房屋)可以按面积计价销售,也可以按套计价销售。但是,这二种销售方法,在房屋交付面积出现多少时,处理后果是不同的。按面积计价销售的商品房,合同总价款应当按实际交付面积多退少补;而按套计价销售的商品房合同总价款原则上是不能多退少补的。为此,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认真了解要购买房屋的具体情况,对房屋的价格构成以及房屋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进行详细咨询和估算,做到心中有数;
2、签订合同一定要仔细认真。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在基本都采用规范合同,其格式和主要内容应该没有问题。但是具体事项是要经过双方协商确定的,消费者要仔细审查,不要草率签字。如果按套销售商品房,消费者还要搞清楚,“套”组合的内容,如小间、车库、公摊面积怎样计算等。
3、鉴于商品房在设计、施工以及公摊面积计算存在诸多可变因素,建议一般情况下,消费者以签订按面积计价销售合同为好。
4、要保存好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在接受交付的商品房时,要及时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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