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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闲置土地宣战 向低效用地说不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3:44:53

  提高警惕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不能让土地二次闲置。如何将盘整出来的土地处置与配置好,是国土资源部门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经开区国土人深刻认识到,对用地抵押实施严格管控,是土地清理后期的关键所在,如今经开区对新供应的用地抵押期限原则上控制在1年。

  据了解,经开区对一年内未动工的用地,原则上不得办理抵押登记或续贷手续;对认定为闲置土地的,不得办理转让、出租和抵押登记手续。被认定为闲置土地且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期满后,不得办理续押手续等措施。在震慑闲置土地方的同时,为政府收回处置“用而未尽”及闲置土地降低成本。除了实施严格管控用地抵押之外,经开区还积极做到了“三强”管地。具体措施细分为三条就是:强力征收,对被界定为闲置或未充分利用的土地,根据不同情况,依法收取相应的土地闲置费;强力收回,对闲置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土地,坚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强化监督,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检查企业投入产出情况,督促企业及时开工建设和缩短投入产出周期,缓解用地紧张的矛盾。通过“盘防”结合等一系列措施,经开区以清理低效用地为着力点,成功地加大了收储力度,切实提高了该区用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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