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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秘诀教你租房不在吃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22:28

  租房过程中,租客常常会遇到这样那样很无奈的事情,而房客却只能忍着,尤其是在近期租房市场升温的情况下,房客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好房索引网帮大家整理了一些方法,希望大家在租房过程中能适时用上。

  一、房东不得擅自闯入,更不得私自换锁。

  过去曾发生房东私自将房客的房间换锁,或是私自闯入房客房间内的状况发生,一旦租屋契约生效,房间的使用权归房客所有,房东没有权力私自闯入或换锁。在外租屋最好买个新的锁换上,并将旧的锁保留下来,等到契约结束前再将旧锁换上,以免有房东持有备份钥匙偷偷潜入,尤其是女性朋友,要特别注意。

  二、租屋超过一年,没书面契约无效。

  9月开学季,许多大学新鲜人多数都已经找到新的住所,甚至与房东关系良好,省去签约的程序,不过好房索引还是要提醒租屋族,超过一年以上的租赁契约一定要签订书面合约,否则会变成“不定期限的租赁契约”,双方可随时停止契约,对双方都没有保证;而一年内的租约,虽然口头可以口头承诺,但是签订契约还是比较有保障。

  三、房屋买卖,房客可继续住。

  许多大学租屋族最常遇类似的问题,缴了整年房租,却在房屋买卖后被新房东赶出来。依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使在租约期中房屋买卖,房客仍可享有居住的权利,房东不得要求已缴租金的房客搬迁,亦不得向房客索讨房租。

  四、房租逾期,房东不可侵占物品。

  如果房客因故缴不出房租,房东不可以将房客物品丢弃或是闯入房间,否则将吃上侵占官司,房东必须依照法律途径,透过法院强制执行。

  五、租赁契约经法院公证,房东仍不可私自进入。

  租赁契约在法律上并无必须公证才有效的规定,但部分房东为求谨慎,会要求房客到法院公证,以便在房客不履行契约时,得声请执行。虽然经法院公证的租赁契约有迳行强制执行之效力,不过房东仍不可私自闯入房间移动房客的物品或是拿屋内物品抵押租金,也不可以直接收回房屋,必须向法院提出声请,在法院人员与警察陪同下强制执行始可。

  租房问题自然多,而吃亏的往往都是租客,那么我们在租房的时候就要签订好合同,认真检查房东身份证及产权证,来保障自己的权利,千万不可相信房东的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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