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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租房为同区市场价25% 滥用可致坐牢
位于香港观塘的秀茂坪南邨拥有21万平方米的绿化面积,是新型屋邨的代表。 香港的公屋政策始于20世纪50年代,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完善。目前,香港共有约71万套公屋住房,每套面积30至60平方米,超过200万人租住其中,约占香港总人口的29%。
香港特区政府对公租房的租金收入、租赁人的资格审核等方面相对成熟的运行机制,或能为内地正在探索中的公共租赁房提供一些借鉴。
35平方米户型,月租1280港元,每月将减租150港元……香港西环邨北苑台公告墙上,贴着一沓文件纸,上面列明有关最新差饷(一种源于英国的税款)宽免转拨公屋住户政策的实施办法,35平方米至56平方米的各种户型减租幅度都清清楚楚。
香港公屋的定位非常明确,就是利用有限的资源为需要住房的香港低收入家庭提供负担得起的安身之地。公屋价格是廉租的,但是生活绝不廉价。新式的公屋内,商场、学校、养老院等设施和绿化设施更加完善。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公屋政策帮很多香港人解决了住在哪里的问题。
租金:为同地区市场价的1/4
■每年财政预算案大都会推出针对公屋租户的减租安排
■租金价格方面,相当于每收1元租金,政府补贴3元
7月29日,负责公屋租赁营收的香港房屋委员会完成公屋租金讨论和检查工作,决定9月首度启动租金可加可减机制,建议加租4.68%,同时采取一次性宽免措施,9月免租一个月,以减轻租户负担。全港53万公屋住户将迎来13年来首次加租,平均每户加租62元港币,九成住户多缴的租金不多于100元。
实际上,市道畅旺的年景要改善民生,经济萧条的年景要助渡难关,因此,近几年来,香港政府每年的财政预算案大都会推出针对公屋租户的减租安排,以扶弱济困。
“公屋租金的制订,最重要的是要让租户可以负担。”香港房屋署署长陈镇源说,目前公屋平均租金约为同地区市场价的1/4,相当于每收1元租金,政府就要补贴3元。
香港公屋的月租由220港元至3370港元不等,平均为1320港元,超过六成租户每月租金低于1500港元。租金中已包括差饷、管理费和维修保养费用。对于暂时遇到经济困难而无法负担公屋租金的租户,房委会有一个“租金援助计划”。住户的租金占收入比例超过20%,或收入低于限额的60%,可获宽减租金25%至50%,减租期为一年。有长期经济困难的家庭,则可向社会福利署申请救济金,即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政府向综援户提供租金津贴,数额足以支付全数租金。目前,领取综援和接受租金援助住户的数目,约占公屋住户总数的22%。
未来,公屋租金的厘定将更加“人性化”。新的《房屋条例》为租住公屋提供了一个以收入为基础的新租金调整机制,根据租户家庭收入的增减而调加或调减租金。新机制下首次租金检讨目前正进行,预计大约于今年年中完成。以后每两年调整一次。
编配:依登记先后顺序轮候
■60岁以上人士平均轮候1.2年,其他人士平均轮候1.9年
■过去十年间,约有18.5万个公屋租户因“脱贫”迁出
3月26日,香港房委会公布新修订的2010至2011年度公屋申请“门槛”:以4人家庭为例,家庭月收入限额由1.58万港元调高到1.60万港元,家庭资产限额由37.5万港元调高到38.4万港元。60岁以上长者户的资产限额为一般家庭的两倍。只有满足收入和资产两项限额条件的家庭才能申请公屋。在每个财政年度开始前,房委会都会依据当时的家庭收入情况对有关标准进行修订。根据政府统计处的数字,在新限额下,估计约有11.9万人符合申请公屋资格。
房屋署设有公屋轮候册,所有合资格的公屋申请都会依登记的先后次序排列在公屋轮候册内,房屋署严格依照轮候册上的申请书编号及申请人所选择的地区,依次办理审查及配房手续,不会考虑申请人所提出的理由,如健康或现住居所状况欠佳,而作出优先配屋安排。申请人还须通过全面经济状况审查,才可入住公屋。目前,在租住公屋轮候册上等待入住公屋的家庭还有超过10万个,他们的平均轮候时间约为1.9年。
特区政府提倡敬老,凡合资格的60岁以上长者,无论单身、合租,还是同家人一起申请,在公屋编配上都拥有优先权。房屋署会把即将落成公屋单位或正在翻新的公屋单位提前编配给他们。目前,长者平均轮候时间为1.2年。“单身的年轻人轮候时间长,但家里有老人的会很快,所有标准都在网上公布。房屋署也会实时公布配房和轮候进度,人们上网就能查到自己等候的位置。”房屋署负责人解释。
公屋租户住满10年后,每两年须申报住户收入和资产。如果住户收入超过限额两倍,须缴付1.5倍租金,另加差饷(相当于物业税)。超过收入限额3倍且资产超标或不申报收入者,则须迁出其公屋单位,这些住户可申请继续住在公屋一年,但须缴付相等于市值的租金。在2008年底,约有2.44万个公屋住户缴交较高租金。过去十年间,约有18.5万个公屋租户因“脱贫”迁出。
公屋的规划、兴建和管理由法定机构香港房屋委员会负责。特区政府房屋署是房委会的执行机关,负责具体执行政策和日常运作。
“确保所有没有能力负担私人楼宇租金的人士,都有机会入住公屋。”是特区政府实施公屋政策的基本原则。从规划用地到招标承建商,从公屋申请到编配,从租金厘定到日常管理……一整套公屋制度的成功运行,是原则成为现实的保证。
房委会订定了持续推行的租住公屋建设计划,并按住屋需求和租户的流转情况等因素,定期调整租住公屋单位的确实建屋量。
2010至2011年度,特区政府推行公屋政策方面的开支预算为104亿港元,约占公共开支总额的4.3%。
管理:滥用公屋可能坐牢
■不允许分租、转租、长期空置、做经营用途、虚报收入及资产等行为
■因不当行为扣16分,将收到迁出令,两年内不得再申请
公平善用,是特区政府管理公屋的重要原则。打击滥用公屋,也是房屋署的一项重要职责,包括将单位分租或转租他人、长期空置单位、将单位做经营用途、虚报收入及资产等行为。“滥用公屋,除了影响公屋资源的公平及有效分配外,更令真正需要公屋的人不能尽早入住。”房屋署发言人称,一旦住户被证实滥用公屋,除立即终止租约外,甚至将会被起诉,乃至坐牢。
租住公屋后,房屋署的同事会定期“家访”,了解住户情况。房屋署还成立100多人的“善用公屋资源分组”,专责落户巡查,严格审查公屋住户的收入及资产申报,以及公屋使用情况,防止公屋被滥用。
乱抛垃圾,扣5分;空调滴水,扣3分,公共地方吐痰,扣7分;高空掷物,扣15分……28项公屋住户的不当行为都将扣分,两年内扣分达到16分,房屋署将对其发出迁出令,终止租约。此后两年内,被勒令迁出的租户不得申请公屋。为改善屋邨的环境卫生,以及实施更有效的屋邨管理,房屋署还实施“屋邨管理扣分制”。6年间,有24户因扣满16分迁出。
日前,新移民雷秀金因向房屋署职员提供100元“酬劳”,被九龙裁判法院以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判囚3个月。她在去年获分配公屋,但希望换一个较新及较高层的单位,于是去信房屋署职员,并随函夹带100港元现金答谢对方买水果。
行贿要判监,过年发红包也不可以。香港有过年给大厦管理员发红包的习惯,几十港币一个利是封,表示一下感谢。这习惯在公共屋邨却要“止步”,所有服务人员均不允许收受住户的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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