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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8月1日起接受申请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24:15

面向京籍中低收入家庭 租期最长5年 禁转租转借

8月1日起,北京通过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三房"审核之一的家庭无需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部门登记即可排队参与公共租赁房轮候。昨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公租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北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虽然此前有消息称,公租房将首次面向部分非京籍人士,但从昨日公布的《办法》看,在试行阶段,公租房供应对象仍是京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房、经适房或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及其他困难家庭。市住保办政策计划处处长崔少飞表示,将据试行情况逐步将其他住房困难家庭纳进来。

在配租方面,公租房实行公开轮候配租制。其中符合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三房"申请条件及家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此外,已通过"三房"审核的家庭无需再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即可进入公租房轮候范围。承租公租房的家庭,不能同时享受其他保障房。如还想申请购买保障房,需交回公租房。

据介绍,公租房租期最长为5年,想续租的须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并重新审核。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或用于非居住用途。对于合同解除后到期暂时不能腾退住房的家庭,要按照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缴纳租金。有转租、转借等欺诈行为的要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能申请保障房。

据了解,公租房房源由政府所属机构或政府批准的机构负责通过建设、收购等多种渠道筹集。北京今年将在交通便利区域收购建设5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以一、二居小户型为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徐志军表示,"北京保障房要 租售并举 ,现在租赁部分比例还太小,随着公租房上市,租赁方式的保障房比例将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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