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同一小区,为何两种电价?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44:59
不同的收费标准
近日,职工街一棉二区家属院贴出了一张通知,小区内的职工家庭,仍按0.57元/度缴纳电费;而租房户和其他非职工家庭(多是职工子女在家属院购房),要按0.87元/度缴纳电费。
被要求多缴电费的居民对此非常不满。他们认为,物价部门对居民用电有统一收费标准,小区对“外来户”加价是一种侵权行为。
2月11日一大早,记者来到一棉二区家属院。对为什么如此收费,负责征收电费的一棉居委会工作人员并不愿多谈,只说因为家属院用电损耗较大,“外来户”们需要为电损埋单,单位职工则不必。“很多社区对‘外来户’都会多征收电费,不信你到别的社区去走访一下。”一棉居委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说道。
多收费是否是歧视
据了解,毛纺小区烟厂家属院里也有许多“外来户”,但是小区居民电费征收标准统一,均为0.57元/度。“不论是租房子的,还是单位的,只要不属商业用电,我们都按同一标准收取电费。”樊城梯子口社区居委会的林先生告诉记者。
采访中,有的居民对小区、房东对“外来户”加收电费表示理解,认为电损总要有人来承担,对“外来户”多收点钱便于对这一群体进行管理。但也有居民认为,如果有损耗,应该由所有居民共同承担,仅针对“外来户”收取是一种歧视行为。
区别收费不妥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对这种由电损引起的加价行为,并不属于物价部门的查处范围。
如果小区里存在电损,小区是可以将这部分费用分摊在用电户的电费中,但居民们享有知情权,每月小区电损有多少,有关部门要公布明细。
一位律师认为,这种行为并不妥当,只要不属于商业用电的,居民有权按居民用电收费标准缴费;如果因电损要提高电费,也应统一标准,不应区别对待。
- 上一篇文章: 写入合同的“露台”归业主专有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