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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一小区物业公司撤出 公共电费欠款谁来付?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5:41:17

  4月20日,一纸由市供电公司发出的《欠费停电通告》,贴在镇中路一期小区17个楼梯口的门上,这也意味着小区公共用电设施即将停电。“若公用电停了,电梯动不了、楼梯没照明、水压上不去,我们怎么办?”连日来,记者根据该小区业主的来电介入采访。小区业主希望,所在小区能够早日结束“物业之争”,恢复正常运转。

  公用电欠费超两月

  电力下发最后通牒

  由电力方面发出的这份《欠费停电通告》称:由于镇中路一期小区新旧物业交换,致使原来由物业(佳益物业公司)缴交的27户公共用电电表的电费未按时缴纳,截至4月20日,镇中路一期小区公共用电已拖欠电费两个月,含违约金共计20709.86元。

  灵凤供电所刘所长告诉记者,为解决这一问题,此前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到佳益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及凤里街道办事处协调及催收,“也发了《律师函》”,但电费仍未缴纳。“停了公共用电不会影响住户家庭用电,但因该小区户数量大,我们也十分慎重处理此事。”刘先生表示。

  在多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供电公司只能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出上述《欠费停电通告》,以督促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尽快缴纳电费,以免给小区业主生活带来不便。

  镇中路一期小区“停电危机”的背后,出了什么事?连日来,记者先后采访了佳益物业及业主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并向凤里街道办事处了解有关情况。

  物业费越来越难收

  物业公司撤出小区

  佳益物业公司邱总经理称,所属公司是于2010年4月1日入驻镇中路一期小区的,后因物业费难以收齐,至今年3月份只好“被迫退出”,“包括业主委员会成员在内,有两三百户业主长期不缴物业费,接近整个小区户数的半数,累计金额超百万元。”

  邱总经理称,由于长期亏损经营,所收得的物业费难以支持服务人员工资、清洁卫生、秩序维护、物业办公等诸多费用,原来配备的15名服务人员也不得不精简,并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费贴补物业费用,确保小区物业正常运转。“在今年春节前,业主委员会收回小区地下停车场管理权后,物业公司在该小区的运营更是‘雪上加霜’,只好选择退出。”邱总经理表示。

  据悉,由于镇中路一期小区没有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即“房屋养老金”。因而,经过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共同商议,该小区设有100多个停车位的地下停车场,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实施收费管理,停车费用作为“房屋养老金”。

  “物业公司动用这笔停车费,并未通知业主委员会。”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镇中路一期首届业委会主任姜先生直指这笔停车费的使用管理问题。姜先生表示,物业费收不齐,应当找欠费业主催收,而不得擅自动用停车费。因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难以让业主们满意,除小区卫生环境外,甚至还出现车被盗等安保问题,从而陆续出现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情况。“包括我自己也有一年未交物业费,因为对物业公司不满意。”姜主任坦言。

  今年3月8日、4月15日,镇中路一期业委会先后向业主发出两份“温馨提示”。前者称,因物业公司对楼层入户门损坏不维修、电梯维保费和电梯年检费不付、治安巡逻只剩两个维巡,业委会准备3月份收回物业管理,请各位业主暂停交物业费。

  对此,佳益物业邱总经理表示,物业费收不齐,只好使用停车费,但写了借条并加盖公司公章;而停车场被收回,除难以维持物业运营外,更无法对上述部位进行维保。因实际交接并未完成,为保护公共设施及客户资料,只保留了两名保安人员。

  双方矛盾难以调和

  筹建新一届业委会

  对于2万余元的电费欠款,佳益物业称,公用电费为业主公摊,由物业公司代为收缴,物业费和公摊费虽属两个款项,但均同时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缴不齐,公摊费也同样收不齐”,亏损之下,更不应由其缴纳。业主委员会方面则表示,第一季度的物业费、公摊费,佳益物业已经收取,就算未完全收齐,但也有缴交义务。记者注意到,电力公司4月20日发出的欠款停电通知中,欠款时段为“两个月”,即“2月20日至4月20日”。

  凤里街道办事处参与协调此事的蔡秘书告诉记者,目前双方争议焦点为“100万元物业费欠款”和“近60万元停车费”,虽经多次调解但未果。鉴于当前镇中路一期物业管理现状以及首届业委会任期已满的实际,凤里街道办事处正在筹备该业委会换届,争取早日解决电费欠款、物业公司交接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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