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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有哪些规定?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22 03:44:22
答: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如下。
(1)施工企业必须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施工企业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施工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说明,并由双方签字。施工单位有必要对工程的概况、危险部位和施工技术要求、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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