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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行为进行专项稽查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开发办、房地产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精神,根据《建设部2002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安排》(建市[2002]17号)和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建住房[2002]44号),全国建筑市场稽查特派员将对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行为进行专项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稽查内容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专项稽查:
(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遵守资质管理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情况。
(二) 房地产开发企业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的情况。
(三) 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的情况。
(四) 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特别是关系工程结构安全的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五) 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等不良经营行为的情况。
二、 稽查方式
(一) 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二) 检查在建的开发项目或已经完成前期工作准备建设的工程项目。
(三) 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询问有关情况或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
(四) 向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面了解情况。
三、 要求
(一) 请专项稽查所涉及到的省、自治区建设厅提供省会城市和一个地级城市的全部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册。直辖市建委(开发办、房地产管理局)提供全部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册。稽查组将从中抽取检查项目和企业。
(二) 稽查组确定检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工程项目后,请及时通知被查企业准备好有关材料。
(三) 请专项稽查所涉及到的地区选派熟悉房地产开发的专业人员和质量监督检查人员1-2名,配合稽查组进行工作。
(四) 请按有关规定,从简做好稽查组的接待工作。
附:稽查组人员名单及出发时间、地点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市场行为专项稽查情况登记表2002年 月 日 编号: (省、市)第 号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情况(以2001年数字为准)1、 企业名称2、 企业经营场所3、 企业法人代表4、 企业性质(股份比例%)5、 注册资金(万元)6、 成立时间及批准时间、批准部门7、 开发企业资质等级8、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时间9、 1999年至2001年累计竣工房屋建筑 面积(万平方米)/开发投资额(万元)10、 工程质量合格率100%连续时间11、 2001年施工面积(万平方米)/开发投资额(万元)12、 有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人数其中:中级以上职称持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会计人员人数13、 工程技术、财务业务负责人及相应职称14、 统计专业负责人及相应职称15、 是否则具有完善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16、 商品住宅销售中是否实行《住宅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17、 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次数及情况18、 已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及金额二、 开发项目概况1、 开发项目名称2、 开发用地取得方式3、 开发项目规模及建筑面积4、 建筑结构类型及层数5、 开发项目总投资(万元)6、 开发项目资本金(万元)7、 项目开发分期情况8、 勘察单位及资质等级9、 设计单位及资质等级10、施工单位及资质等级11、监理单位及资质等级12、合同施工工期13、施工日志、开发日期14、监理日志、开工日期15、形象部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三、 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情况(批准时间、部门及批准内容)1、 计划立项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 土地使用权证6、 初步设计7、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8、 工程质量监督9、 委托监理10、委托监理11、建设资金落实情况12、施工许可证13、竣工验收备案14、其他(物业管理、消防、绿化、环保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四、开发项目招投标情况 监理 施工 重要设备、材料1、 招标方式2、 批准部门3、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的时间4、 招标组织机构5、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招标文件中是否包括评标办法6、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评标时间7、 参与投标企业情况报名投标或邀请单位个数参加开标会企业单位个数8、 评委确定方式评委人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9、 评标办法中是否含有违法、违规内容10、评标过程是否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一致11、中标单位企业名称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12、合同签订情况:签订时间生效手续是否完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合同是否有优惠条件其他(阴阳合作等)存在的主要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 稽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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