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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代办产权证业主不满开发商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31:39

  强制代办产权证业主不满开发商

  步先生反映,他在朝阳区明天第一城楼盘买的房子已经逾期两个月至今还没能入住。由于他不肯向开发商交纳费用,承诺由他们代办产权证,开发商就不给他办理入住。就此问题,该楼盘开发商表示,他们代办产权证是依照合同执行,并无不妥。

  步先生告诉记者,他2006年在明天第一城楼盘购买的期房,原本应在去年12月底办理入住手续,但当他办理手续时,开发商却以他没有交纳包括代办费在内的5万元产权证办理费用为由,拒绝为他办理入住。记者了解到,开发商提出的5万元费用,包括房屋契税、公共区域维修基金和代办产权证的代办费这三项内容。步先生认为,根据他签订的合同内容,开发商无权要求他交纳相关费用,强制为其代办产权证。

  记者注意到,在步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中规定:“非按揭贷款的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理办证的,买受人应于出卖人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供应由买受人出具的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步先生在买房时交纳了全款,并无按揭,属于合同中前者的情况。因此他认为自己不属于开发商强制代办的范畴,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

  随后,记者找到了明天第一城的开发商北京中联亚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据该公司客服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针对所有的业主都是由开发商出面统一办理产权证的,并不存在步先生所说的对于按揭业主和非按揭业主的区别对待。他们更不会将业主交上来的款项挪为他用。

  对此问题,朝阳地税局的相关工作人员称,如果材料齐全,产权证很快就可办下来,但目前开发商强制代办的情况比较普遍,产权人只能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此事。

  找法网律师解答如下:

  根据条款,步先生有权选择不委托开发商代办产权证。如果是开发商代收了“两金”,而且代收时开发商整幢楼的产权还没有办闭,最好业主应该到政府的小区管理办公室去查专项维修基金的保管情况,是否存在被挪用等情况。另外,按揭的业主,也不妨在签约时与开发商协商能否在开发商办完大产权证时再交纳“两金”,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资金占压。如果是在收房时开发商强制业主委托交纳“两金”,业主也可以选择起诉开发商,请求撤销强制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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