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出集体土地安置新标准 房屋类补偿上浮20%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18:37
昨日,记者从巩义市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维护国家建设征地过程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个人的合法权益,巩义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出台了《巩义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并于日前正式实施。
据了解,本次标准是在2011年制定的《巩义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上修改而成的,修订后的赔偿标准提高了搬家补助费、借居费等补偿标准,尤其是房屋类补偿标准较原有标准提高了20%以上。此外,新标准还改变了补偿方式,房屋装修、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农用地、未利用地上的树木等补偿方式进行了变更,并 明确了各类安置房建设补助资金标准等,进一步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巩义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标准的实施,对于指导今后巩义征地拆迁工作、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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