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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强拆需法律护航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随着全国各地城镇化建设的大力推进,因征收拆迁引发的行政纠纷也日益增多。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数据显示,近10年来,房屋征收案件一直排在行政诉讼案件前3位,去年达到8600件。日前,最高法发布拆迁十大典型案例。一些拆迁当中的普遍问题在案例当中都有体现,法院的判决也让很多模糊的法律问题得到了澄清。比如补偿标准怎么定,补偿方式谁说了算,强拆夜里可以进行吗等等。(9月1日央广网)
有建必有拆,在这个建设繁华都市的年代,拆迁工作在各个城市都成为必然现象,拆迁也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比如不能因为行政行为相对人违法,执法者就可以以违法对违法。我国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实行行政强制执行,除非情况紧急,也不能以停水、停电、停热、停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决定。
强拆这样的违法事件当然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强拆属于违法事件,这不仅有法律的支持,更有法院支持,特别是夜间强拆属于违法向往,国务院和相关部门一再强调不能夜间强拆,并且还出台了相应的条例,但事实上很多地方的强拆行为并没有得到遏制。
强拆与行政强制拆除是有区别的,按照拆迁条例,行政强制拆迁被取消,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款可以强制拆除,并且拆迁的补偿不能低于市场价格,征地放需要听取被拆除放的已经。虽然法律、条例、国务院的通知都在一再解释重申不能强拆,但这些在与现实相遇时大多都还只是趟在纸面上,对于阻止现实中的强拆并没有多大的实际作用。
近年来,城市拆迁的补偿实际已经不错,虽然不时有暴力拆迁、极端对抗的事情,但主要是房屋主人对补偿的金额存在异议。而集体土地,特别是发生在城市郊区的拆迁、征收,已经成为最主要的矛盾。无论是城市国有土地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城市房屋业主、享有宅基地和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的农民,其对土地的产权都不完全具备。正是因此,在遇到拆迁、征收时,房屋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各种权利得不到保障。因此只有将权力赋予人民确立起公民权利保障体制才能杜绝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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