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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命案能否终结拆迁制度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28:42

  杨义刺死拆迁官员从反面说明,拆迁暴力正在超出民众忍耐的极限。

  2010年4月8日,辽宁省抚顺市高湾区住建委主任王广良在组织强制拆迁过程中,被36岁的被拆迁户杨义刺死。而就在四年前,那里曾经发生过一起拆迁死亡事件:被拆迁户李春文的儿子、24岁的李玉亮被一群“逼迁者”活活打死。

  如此“恶性轮回”的事实足以警示立法者、执法者,应当采取切实步骤,终结拆迁制度。

  旧有的房屋拆迁制度存在严重问题,最大问题即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法律上处于不平等地位。在这种拆迁制度下,被拆迁户缺乏制度化渠道来主张自己的土地和房屋的合法权益。在另一面,地方政府却可以非常便利地启动强制拆迁程序。地方政府甚至以公然暴力的方式组织强制拆迁。由此导致暴力拆迁事件在各地频繁发生。据报道,就在杨义刺死拆迁官员的前后一个星期,高湾区已有4人因暴力拆迁被送进同一家医院。

  去年春节前发生的唐福珍自焚事件,引发民众、舆论、学界的强烈反响。国务院法制办对这一舆论做出了良性回应,当即宣布将废除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启动了制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立法工作。

  然而,该条例草案在春节前完成征求民意的程序之后,并没有立刻颁布实施。而地方政府却因此产生了一种紧迫心理,抱着赶末班车心态,以更加粗暴的手段组织进行更大规模的拆迁。恐怕正是因此,春节以来,暴力拆迁的发生频率似乎比以前更高,并发生了诸多相当恶劣的案件。通常情况下,被拆迁人是拆迁暴力的受害者,这一次杨义则刺死了拆迁官员,这从反面说明,拆迁暴力正在超出民众忍耐的极限。

  这样的局面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政府确实有责任发展经济,也确实无法避免土地用途的转换与产权的转让。但是,转让过程必须公正地进行,为此,必须让利益相关各方的权利在法律上获得平等的地位。

  这样的程序当然会降低效率,也可能抬高成本。但是,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来说,速度绝不是最重要的。最为重要的是经济增长、城市化、工业化的过程的正义。因此,不论为社会秩序的稳定,还是为经济增长的公平,都应当立即终结拆迁制度。为此,立法部门应当尽快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同时,对现有拆迁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政府和拆迁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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