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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平:镇政府斥巨资违法征地
2009年度全镇财政收入仅为2800万元的粤西小镇,在没有取得任何批示文件的情况下,竟然动用400多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征地。
日前,广东开平市苍城镇六合村村民反映,该镇镇政府征用该村560多亩土地,但并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复。
据庆桥村张国松村民介绍,苍城镇政府在2005年就与庆桥村民小组签订了征用该村839.59亩土地的《征地合同书》,由于部分村民对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加上2006年国家严查开平非法征地事件,苍城镇政府暂时终止了征用该村土地的行为。
2009年11月,苍城镇政府又与村委会签订以2005年所签订的征地协议为基础的《庆桥村征地合同补充协议》,只是将征地面积从原来的800多亩变更为587.99亩。11月18日,庆桥村张贴领取征地补偿公告,让村民于11月30日后凭存折到信用合作社领取征地补偿款。
补充内容显示,补偿标准为水田每亩11000元;山地每亩7000元整,征地补偿款合计为4775010元。
在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情况下,今年3月,开平市国土资源局就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回复:“苍城镇征用庆桥村土地有关手续尚未完善。”
4月7日,在开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开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队劳队长告诉记者,该镇的征地并没有取得合法的征地批文,接到村民反映后,国土资源局已经组织查处,并向苍城镇政府下发了通知书,要求苍城镇政府应该依法办理完善征地手续后才能开发利用。
同时,劳队长也确认,镇政府并没有权力征地,只有国土资源局才是代表市政府征地的合法主体。加上今年开平市还没有用地指标,就是需要征地也要等到有用地指标才能组卷报批。
当日,苍城镇罗勇逵副书记也就未经批准就跟村民签订征地协议,支付补偿款的现象向记者作了这样的解释,“镇政府与村民签《征地协议》并支付征地补偿款的确不合程序,之所以先跟村民签协议,是怕征地文件经省政府批复以后村民不同意造成损失。现在支付给庆桥村民小组的4775010元补偿款,是从镇财政垫付拨付的。”
据记者了解,类似庆桥村的“征地”行为在该镇的那郎村同样存在。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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