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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家高危窗帘仍在销售 法律空白致维权困局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12 11:51:03
宜家近日深陷“窗帘门”,中国消费者纷纷指责宜家存在地域歧视,但据律师介绍,产品召回制度,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导致中国消费者对宜家的维权陷入困局。 对于在美国召回的窗帘在北京商场仍有销售的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宜家中国区公关经理许丽德,她表示:“在宜家的产品上都有建议,就是在儿童房内不要安装任何有线绳的窗帘,并要求消费者按照正确的安装使用办法来使用产品。”而许小姐也认为自从今年1月宜家发生窗帘事故后,几乎同步推出警示牌,并在官网上线,已经可以达到提醒消费者安全使用产品的目的。 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律师的黄彪律师说:“对于产品召回制度,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除近期制定的食品安全法有规定以外)。”黄律师强调,从法律角度来看,宜家不需要承担太大的法律风险。“唯一存在的法律风险就是,产品确实造成人身安全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那么按照消法第三十五条,里面规定了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确实出现人身损害,就可以据此要求赔偿。” 从宜家的产品链结构来看,其所有产品均由宜家自行设计生产,并走低成本路线在全球寻找供应商。也就是说,即使宜家商场里有陈列,产品本身也来自不同的产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密切相关人士处获悉,抛开宜家的事情不说,对于类似的事情,出现安全隐患,国家对产品质量有强制性的标准,会要求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衡量。如果产品在投放市场后出现不可预计危险,消费者可以通过消协进行投诉,然后从相关部门寻求解决。
事件回放: 日前,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指出,由于窗帘拉绳存在会勒死人的危险,CPSC将与瑞典宜家联合自愿召回336万个窗帘,其中包括百叶窗、罗马帘和卷帘。但宜家方面表示,暂时还没有在中国召回的计划。 据悉,此次召回的产品有三类:1998年1月至2009年6月期间在美国各宜家分店出售的罗马窗帘、卷帘和百叶窗。召回的窗帘产于印度、爱沙尼亚、中国和波兰。 宜家上海市场部负责人回应 对于宜家产品在北美地区召回,但在中国没有召回的这一消息,律师胡炯敏认为这是不公平的,“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样的,不管是中国消费者还是美国消费者,既然商家的产品出现了问题,就应该一视同仁。” 宜家上海市场部负责人黄一敏则称,此次的召回行为不算是全球性的,主要是因为在北美地区有报道,所以觉得有必要召回,而产品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安全。 召回不影响整体销售? 召回事件似乎并未影响消费者的情绪。据报道,北京宜家销售情况显示,一系列窗帘都在正常销售。登录宜家官方网站,也挂有多个相关窗帘的图片和说明。而官网上除了有“召回宜家雷帕儿童高脚椅”的信息外,也没有相关罗马帘被召回的信息。 消费者购买时会否产生心理阴影?《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顾客对于召回事件有不同理解,“不召回说不定是件好事情。如果召回的话,作为消费者来说反而会怀疑产品包括质量在内都有问题。”一位顾客如此表示。 另外,宜家官网数据显示,虽然在近两年来,宜家发生了不少产品被召回事件,仅2008年就有两起召回事件发生,但似乎并没有影响宜家的整体销售情况。黄一敏称,近两年来宜家在全球范围内的销售收入呈现增长趋势,都处于上升势头。不过,记者发现,增幅却有所下降,从2008年增长了0.07%下降到2009年同比只增长了0.01%。 不过,随着国际大品牌的进驻,这种地区之间的区别对待政策的趋势会否越演越烈?对此,胡炯明律师也称“不无担心”。“之前也有很多这样的案例,国际品牌在中国的质量可能比它们在欧美的质量有多区别,根据不同的市场区别对待。”哪个地区死了人就召回,还没死人就不召回,胡炯明律师对此表示绝不成立。他还建议,宜家作为一个大品牌更应该注意到维权比较弱的国家和地区,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广大消费者,否则公司信誉可能受到消费者质疑并遭受毁灭性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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