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产权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导读:房屋产权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房屋产权办理可以分为多种情况,如: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办理等。具体各类房屋产权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各类房屋产权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7)其他必要材料。
2、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第(4)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3、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个人的,出具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
(3)《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变更的为派出所出具的姓名变更或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的证明;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变更的为派出所出具的坐落发生变更的证明;房屋翻建扩建致使面积发生变化的为规划部门批准的翻建、扩建手续;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为证明发生相应事实的文件);
(5)房屋平面图;
(6)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4、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其他必要材料;(4)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5)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5、抵押权登记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6)其他必要材料
6、抵押权注销登记
(1) 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他项权证书;(4) 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5) 其他必要材料。
7、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5)其他必要材料。
8、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4)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6)其他必要材料。
知识关联:
房屋产权的取得方式:
1、通过购买取得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2、通过建设取得
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第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第三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3、因为受赠取得
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4、因为抵押取得
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通过这种方式而取得产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第二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三,应当注意抵押房地产的合法性;第四,如果抵押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应根据抵押合同的有关约下,办理有关手续。
5、因为继承取得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上一篇文章: 房产证加减名字知多少?其中学问可大了!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