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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装修的危害
导读:有个别缺少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的人,会认为房子是自己的,自己想怎样装修就怎样装修,这是非常错误的,也是非常危险的想法。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因为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房屋的墙体是不能随意拆除的,房屋构造也是不能随意改变的,其中的危害性与违法性请看本文介绍:
房屋装修的禁止行为:
一、不能随意拆除墙体,特别是承重墙。
随意拆除墙体不仅会给房屋安全带来危险因素,而且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从建筑学原理上讲,承重墙是绝对不能拆除的,而非承重墙也不能任意拆除。如果察验现场,承重墙一般较厚,在墙体上无预制圈梁,在不见阵柱的房屋中,采用钢筋混凝土的墙身一般都是承重墙;而非承重墙一般较薄,仅做隔断墙体用,通常在可见柱阵的室内,位于柱阵间的用空心砖或普通砖块充塞的墙身一般为非承重墙。如果查看建筑施工图,那么其中的粗实线部分和圈梁结构中非承重梁下的墙体都是承重墙,以细实线或虚线标注的一般为非承重墙体。由于拆除承重墙会改变楼房的承力设计,会使楼房的受力能力减弱,严重影响楼房的安全,因而承重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自行拆除;而非承重墙如果仅属于室内的分割墙,可以拆除,但如果属于外墙立面,由于影响到整个楼房的外表美观,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也不允许私自拆除或开立门窗。
从法律上看,随意拆除、改造墙体是违法行为,拆除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2002年3月5日建设部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第六条第二项规定,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不得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二、不能任意改变住房结构。
每间房屋的用途和布局在房屋建造之时已经由设计者和开发商统一确定,尤其是厨房间和卫生间,因其特殊的使用用途,故该部分的防水层比其他地方要特殊,煤气管道、供输水管道等都是整体布局的,业主不能随便对之进行更改。
按照2002年3月5日建设部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第六条规定,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项规定,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装修具体包括哪些装修行为:
1、在承重墙上开门、开窗;
2、拆扩承重墙门膀、窗膀;
3、破坏房屋梁、柱;
4、在混凝土楼板上采用钻孔方式铺设木地板;
5、破坏空心板烟道垫块;
6、架空楼板上砌筑实体墙;
7、拆动楼板或楼板上超标准增加载荷;
8、改造利用非上人屋面;
9、开挖地面、破坏建筑基础;
10、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封闭或毁坏供热、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
11、采用影响供水、排水、供电设施维修及正常使用的装修措施;
12、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建筑立面形式,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窗改门;
13、侵占公共绿地、道路、设施和公共用房等;
14、其他影响房屋、市政公用设施合理、安全使用和侵占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对违法装修的业主进行处罚?
罚款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应当由法律规定的部门或有权部门授权的机构来实施,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国家机关,而是接受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进行专业管理服务的企业,它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各省市的房地产管理局,其本身并没有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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