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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家居装修
导读: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拥有一个舒适、温馨的家居环境,成为了大家共同的追求,家居装修也随之悄然兴起。可是,你又是否清楚房屋装修应当注意那些问题,又该如何签订装修合同呢?
一、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
在家居装修过程中存在着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一个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个是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1、消费者与装修公司之间签订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装修公司按照合同的质量和数量要求为消费者装饰装修住宅,消费者向装修公司支付约定的报酬。对于合同的履行期限、验收的标准和方法、材料的供应方式、保修责任等由双方进行约定。但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2、消费者与设计单位之间签订的是设计合同,属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消费者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可靠性负责,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协作条件,支付设计费用。消费者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也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人重复使用。
二、如何选定装修公司
房屋装修是指开凿墙体、楼地面、移动窗位置、拆改承重或非承重结构、增设房屋分隔结构、改善房屋外观及装饰室内布局等行为。房屋装修属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装修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因此,进行家居装修首先应当选择一个好的装修公司。
1、审核资质。承接装饰装修工程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现场考察。消费者除了要检查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之外,公司有无正规的办公地点,是否能出具合格的票据等,都是需要仔细考察的。
3、施工水平。通过考察这家装修公司做过的工程来评价它的设计和施工水平。室内设计师的水平和资历,直接关系到设计水平的高低,所以消费者要对这家公司的设计师进行详尽的询问。
三、装修合同的签订
在签订装修合同前,双方先会对报价和设计方案进行协商。目前装修公司的报价方式有两种:一是消费者报出预算,由装修公司结合要求进行设计和报价;二是消费者提出居室装修的具体要求,由装修公司报价。对于设计方案及图纸的确定也是有两种情况:一是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二是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在消费者与装修公司达成初步默契之后,装修公司就要了解具体要求,并进行实地测量。然后,公司会根据设计图制作一张详尽的报价单交给消费者,上面列有非常具体的用料和施工量。拿到这份材料之后,消费者首先要看设计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可以请设计师来解释这份设计方案,比如说一些空间的处理,材料的应用等。消费者还需仔细考察报价单中每一单项的价格和用量是否合理。在认可了报价之后,正规的装修公司就会和消费者签订施工合同书。
(1)、装修合同应当具备那些内容呢?
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3、设计方案的选定;4、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5、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6、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7、合同变更子口解除的条件;8、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9、合同的生效时间;10、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2)、在订立合同是应当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
2、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和质量验收方式,由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在签订书面合同中约定,同时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3、装修公司要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对于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负责返修。消费者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的规定。消费者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修公司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4、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
5、工程竣工后,消费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6、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修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一般装修公司对工程有保修期,应选择保修期长的。验收合格后,装修公司要出具质量保修书。对于装修公司负责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应当向消费者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曰起计算。
四、装修的监管和审批
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1、房屋装修申请表;2、房屋所有权证,对于房屋使用人提出申请,还应提交所有权人同意装修的证明;3、申请人和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房屋租赁的,应提交租赁合同;5、装修的房屋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符合荷载的,应提交房屋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或专业部门对房屋整体安全论证结论;6、外立面装饰、装修应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证。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方式不同,但目的都是为了保护消费者、产权人的权益不受侵害。通过物业管理手段解决不了的问题,需要上升到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层次,采用行政手段来处理。装修中主要所涉及的有下列部门和单位。
1、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修公司,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对于消费者或者装修公司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涉及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单位的资质要进行管理。对消费者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涉及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按照《城市规划法》进行管理。
4、供暖管理单位。消费者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
5、燃气管理单位。消费者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6、物业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要依据协议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消费者。施工企业不得拒绝和阻碍。消费者 (施工企业)、物业管理单位中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另一方有权制止并追究违约责任。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此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还涉及到其他一些管理部门和单位。可见,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行政管理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由多个管理部门和单位组成管理体系,按照各自的职能,共同来实施管理行为。
五、禁止的装修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房屋装饰装修活动是被禁止的:
1、拆改承重梁、柱(含构造柱)和基础结构;
2、拆除承重墙体或在承重墙体上开挖门洞;
3、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洞;
4、在悬挑阳台拖梁部位的墙体挖洞;
5、在楼面板上砌墙及超标准增大荷载;
6、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7、在房屋顶面上擅自加层建房搭棚;
8、拆改房屋共用设施设备;
9、封闭、侵占房屋共用部位;
10、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设计使用功能;
11、其他损坏房屋结构的行为。
六、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1、不要盲目轻信不实广告。很多去消协以及家装协会投诉的消费者,其投诉理由之一就是装修公司广告如何如何好,使他们选择了这家公司,但实际上名不符实而上当受骗。
2、不要轻信熟人介绍。有些消费者在家装中托朋友、找熟人,最后装修公司来个“杀熟”,不但价高、质差,而且还拖延工期。一旦发生纠纷以后,熟人、朋友也不管用,消费者非常被动。
3、不要盲目相信样板间。装修公司做一个或几个样板间,带消费者免费参观,很多消费者看了以后非常满意,当场签合同,而装修完消费者发现自家的装修质量和样板间相差很远,大呼上当。所以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既要看样板间,更要看工地。一要看正在施工的工地,这样材料和半成品以及公司的管理、工人的素质都可以了解;二要看即将交工的工地,它可以反映出装修公司的平常水平,可以看出一般工地与样板间的差距。
4、不能贪图便宜。装修公司在装修报价中给消费者设下的陷阱最多。一般好的装修公司都是明码标价,在价格上决不会轻易大幅下调。凡是装修公司轻易许诺给消费者在报价的基础上下调超过 20%的,该公司肯定会在材料或工艺上另想“办法”了,或“节约”材料或降低质量。
5、手续履行要严格。书面文件要求装修公司加盖公章在家装中,需签署装修合同、预算书、材料交接单、工程变更单、付款凭证以及结算书等。在签订时,消费者面临着装修公司的法定代表、设计师及施工队员等。一些消费者为图方便往往不要求装修公司在这些文件上加盖公章,而是觉得只要有具体经办人的签字即可。考虑到装修公司中人员的流动性,因此消费者最好要求装修公司在每份文件上加盖其的公章,这样将免除日后诉讼中出现举证责任问题。
6、合同变更书面化。将协商内容书面化家装是一个费时的过程。其间,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是常事。如不将变更内容写入合同,随着时间的推移难免会产生纠纷。一些装修公司为牟取高额利润,甚至在与消费者达成口头变更协议后,故意对书面文件不予变更。依照合同法中的“书面证据规则”,在无法确定双方当事人间是否存在相反的口头协议时,其权利义务将以书面合同为准。因此,在工程变化时,尤其是将导致装修费用降低时,消费者应要求与装修公司签订书面合同。
7、现金支付要谨慎。装修公司人员身份复杂且流动性大,在此情况下,如消费者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工程款,则装修公司事后可能辩称公章被经办人员盗用,收款是经办人员的个人行为,而公司并不知情等。此外,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工程款还可能产生付款数额及货币真伪方面的争议。建议消费者应以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即直接从本人的存折或银行卡中将款项转入装修公司的银行账户,并妥善保管有关的银行付款凭证,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能查明款项的流向,从而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七、争议的解决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常因质量问题等原因发生纠纷,消费者和装修公司各执一辞,互不相让。当双方产生矛盾后,要根据合同文本共同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友好地协商解决。如装修公司处理不当或拒绝处理,消费者可向行业协会或有关管理部门反映,请他们出面与施工方或材料供应商进行交涉,给予解决。倘使再不能解决,消费者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依据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一定不能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同时,消费者还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有关材质的物证、维持工程施工的现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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