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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的一些问题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53:57

正文:建筑工程合同的一些问题
问1 建筑工程,是指哪些工程?
建筑工程,是指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问2 建筑工程合同包括哪些?如何签定?
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筑,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筑工程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问3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哪几种?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0月30日以法发『2000』26号印发试行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明确: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包括以下五种:
1.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5.建筑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问4设立建筑部所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应如何签订合资企业的合同?
设立建筑部所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企业)的,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筑部1996年内6月28日以建人『1996』第386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的《关于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审批细则》规定:
第九条 合资企业的合同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合资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名称、职务、国籍;
2.合资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3. 合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资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转让的规定;
4.合资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5.合资企业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名额的分配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
6.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及来源;
7.原材料购买和产品销售方式,产品在中国境内和境外销售的比例;
8.外汇资金收支的安排;
9.财务、会计、审计的处理原则;
10.有关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事项的规定;
11.合营企业期限、解散及清算程序;
12.违反合同的责任;
13.解决合资企业各方之间争议的方式和程序;
14.合同文本采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条件,合资企业合同的附件,与合资企业合同
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条 合资企业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适应中国法律。
第十二条 合资企业协议、合同、章程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其修改亦同。

问5工程建筑项目的报建内容包括哪些?
工程建筑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筑项目,通称为工程建筑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筑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问6工程建筑项目实施阶段程序指哪些?
工程建筑项目实施阶段程序,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应遵循的有关工作步骤。

问7建筑工程在超出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如何委托重新界定使用期?
2000年1月2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内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第四十二条 建筑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后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问8如何计算建筑工程进度款?
1999年1月5日建筑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明确:
第十五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发包、承包单位双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发包单位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条款相应的单价及其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款。发包单位如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文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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